情感小说 > 行走的陨石
+

意想不到的灾难

2020-01-21    作者:北京老教师    来源:www.6969xs.cc

我们对《言情小说网》地址不定期更改!
收藏《
言情村www.yanqingcun.com》永久不丢失!
  张海友一家,真是贪得无厌,当年为了得到我继的钱,耍尽各种手段,他们不仅骗走了老人的心,还顺势洗劫了我们的全部家产,现在老人去世了,他还要霸占我家的房子,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接到传票后,我和我的家人都气坏了,也伤心死了,一方面,我们不愿意相信继会如此绝情,感觉他不会不念36年来,我们对他不离不弃的拳拳孝心。另一方面,我们也怕万一继父真的立下了遗嘱,我们也是非常被动的,因为,虽然我家的房子是我爸爸单位给的,但是1986年动迁的时候,考虑继父单位可以给交暖气费的原因,就改成了我继父的名字,继父走这十年,虽然我们也想把房产证改过来,但是因为继父单位的问题,我家欠了很多暖气费,一时交不起,加上张海友扣留了我继父的身份证,工资卡,医保卡等有效证件,迟迟不予提供,就一直耽误到现在,所以对官司的输赢,心里也没有底。在等待开庭的一个半月里,我天天失眠,心里特别,我们很怕失去房子,因为前些年,我弟弟因受别人陷害,被改造了5年不能回家,没有赶上母亲去世和继父出走,后来弟弟回来了,一直住在我家这唯一的房子里,还有我,虽然一直在北京打工,可是已经五十多岁的我,很快也要告老还乡,回到这所房子里,如果房子一旦归了张海友,我和我弟弟就要露宿街头了。

  不平与愤懑的情绪,在折磨着我的同时,也激发了我的愤怒,过去,继父生活在他们家里,我们怕老人两头为难,也怕他们给老人气受,一直逆来顺受,从来没有反驳过他们,现在,老人不在了,我们没有后顾之忧了,我要把这么多年所受的委屈和伤害完全讲出来,要让张海友的丑恶脸彻底曝光,让良知和道义来好好审判审判他们的无耻行径,为此,我写出了充分的答辩书,为对簿公堂做好了心理准备。

  经过漫长的等待,2013年4月15日,我们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开庭。那一天,我们兄妹四人加上我妹夫,还有三个证人,我们一起来到了法院,刚一开庭,形势就明显向我们这里一边倒,我没有想到,对方的表现烂的一塌糊涂,首先,他们的律师在法庭不能出示律师资格证,然后,5个证人,4个不敢到庭,打电话都不来,唯一到庭的证人是在开庭一个多小时后,在反复催促下姗姗而来,到庭后,即不向法庭递交身份证,也不敢在庭审记录上签字,而且神色慌张,心虚胆怕,庭审没有结束就逃之夭夭了;证据就更加荒唐了,继父的遗嘱言辞缜密,格式规范,层次分明,是标准的公文写作,根本不是老人平时的语气和讲话风格,而且遗嘱上只有一个手印,没有签名,更没有录音录像等佐证,这是不符合法律要件的,因为我继父的盲文写的非常好,为什么不亲自签名呢?更为可笑的是,他们在出示的一个所谓证言里,有一个画的非常工整的圆圈,说是我继父亲笔所画的,试想我们这些用了一辈子笔的明眼人如果闭上眼睛都不可能把圆圈画得那么好,而我继父一个瞎了一辈子,头脑中对圆根本没有印像,连钢笔都没有拿过的盲人,怎么可以画的如此首尾相连,没有一点瑕疵,造假手段低俗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从上午9点到下午1点半,整个庭审进行了4个半小时,而这4个半小时里,完全是我方在做陈述,说明,讲解,那个贪得无厌的张海友,则一言不发,无论是我方的指责反问,还是法官的询问指认,都以沉默代替,彻底傻了,他万万也没有想到,我们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手之力,他以为我们会和我继父活着的时候一样,逆来顺受,任人宰割。我们的气势确实把他吓傻了。

  第一次开庭,是在我的大义凛然,慷慨陈词,对方面如死灰,无言以对的气氛中结束的,我们坚信,假的永远成不了真的,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法律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决。

  第一次开庭之后又是漫长的等待,我们的心也由一开始的非常自信变得惴惴不安,虽然我们有太多的正义在手,虽然我们有很充分的胜券,但是在这个吃完原告吃被告的不正常时期,在我们实在拿不出钱财去贿赂法官的前提下,官司到底能不能打赢还是一个未知数,假如房子判给了丧尽天良的张海友,那么我就将在半百之年落得个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悲惨结局。果然二次开庭和三次开庭,就明显的感觉到法官在偏袒张海友,法官不在问遗嘱和我家房产的来源和继父搬走时拿走我家财产的事情了,而是一再问分房子我们双方什么意见,并且在没有任何结论的情况下就去我家评估房子,9月初,法院的判决终于下来了,判决结果是:张海友拥有百分之六十的份额,房子归张海友,他给我们兄弟每人两万七千元,在扣除起诉费,评估费,我们一共才得到十万零五千元,等于被扫地出门了,张海友白白地讹走了我们十七万元,这一不公正的裁决把我们气坏了,老实厚道的家里人虽然也愤愤不平但是觉得既然法院都判了,也就不想在争取了,可是我真的接受不了,我嚎啕大哭了两天,怎么可以就这样忍气吞声啊,我坚决要上诉,一定要找一个地方好好的倾诉一下我们的理由,我奋笔疾书,写了一万字的法庭陈诉材料,

  全文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 书记员 陪审员你们好:

  因不服抚顺市顺城区法院,(2013) 顺民一字第64号,民事判决的结果,特提请上述如下:

  我们认为顺城区法院在我们案件的庭审和判决过程中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办案原则,无视我方的合理陈诉与质疑,有很明显的偏袒对方的做法。在案件审理中,不能一碗水端平,在判决中故意隐瞒了本案中最重大的疑点,给出了不公平的判决,为此我们在这里重新提出我们对案件的观点和质疑,请人民法官给予公平公正的裁决。

  对一审判决我们有以下六大质疑:

  一、关于遗嘱造假的问题:

  1、我们对遗嘱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因为它是在我们的继父神志不清,思维混的情况下炮制出来的,根本不代表老人的真实意愿,因为当时老人已经80多岁,且病入膏肓,不仅双目失明而且深度耳聋,对外界的事物从感知到认知都很不清醒,这期间我妹妹和弟弟经常到张海友家和医院去看望继父,我妹妹就给我讲过这样的事情,问继父:“你今天早上吃的什么饭?”回答是:“我不上班,我已经退休了”,我妹妹的孩子都已经20多岁了,他却有两次问我妹妹,:“你快结婚了吧”这一切都表明继父的思维已经混乱了,是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继父当时的状态完全是无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所立的遗嘱应为无效遗嘱。

  2、原告张海友向法庭出示的是一份代书遗嘱,我们的继父一辈子给人算命,批八字,是靠语言吃饭的人,所以口才很好,语言逻辑性也很强,对于立遗嘱这么重大的事情,按照老人的性格和一辈子的办事原则,是绝对不会让别人给代书的,一定会自己亲自口述,请他自己认为可靠的人做记录,还要确认再三,同时亲笔签名,按上手印,这是继父一贯的办事风格。我们一起生活了37年,对继父的性格和办事原则特别了解,而这里却没有一点体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疑点。

  3、没有录音,录像等辅助证明。我们的继父是一个又聋又盲且生命垂危的特殊人,给这样的人做遗嘱,没有公证处的人现场公正,而在场的都是张海友花钱雇来的人,他们之间有着利益和亲情关系,这样的遗嘱,除非有可以客观记录的佐证来证明,否则不足以服人,为什么没有录音、录像来证实这一切呢?证人于壮男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作为一个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常年游走于法庭内外,他不会不懂得录音录像对于本案的重要性,继父曾经收过徒弟,在教徒弟算命的时候,主要的工具就是录音机,对录音轻车熟路,就是你不提,他自己也会要求录音,之所以拿不出录音,录像就是因为老人根本没有立过什么遗嘱。

  4、关于照片,对方确实向法庭递交了一些照片,可那些照片只能证明他们曾经去医院看过重病中的继父,却没有一张可以证明继父张家礼是在立遗嘱,他们说我们的继父在遗嘱上按了手印,还画了一个圈,那么老人在按手印和画圈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拍照?哪有那么白痴的摄影师,放掉如此重要的镜头去而去拍一些无关紧要的照片,这正常吗,这不令人怀疑吗?你能够解释得清楚吗?对于一个既听不见也看不见的垂危老人来讲,任何人都可以坐在他身边照一张照片,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人在干什么,说白了,老人不过是张海友们用来造假的一个道具罢了,只能说明他们的导演太不高明了,既搞不出录音录像,也没有能力拍出一张具有说服力的照片。

  5、关于手印,这是本案的关键之关键,也是被一审法院故意忽略和掩盖的重要证据。对方证人在二次开庭的时候亲口说出,遗嘱上的手印是别人拿着老人的手按上去的.(请法官仔细查看第二次开庭时的证人笔录),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60多年了,法律条文也几经修改完善,我想问问,哪一年哪一款的法律条文规定过,当事人立遗嘱时可以由别人拿着当事人的手去按手印?我们走的是法律程序,一审法庭在没有任何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就不闻不问,不予理睬了,把这样一个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的环节给压下去了,这正常吗?其动机是什么?盲人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如果继父头脑是清醒的,他完全可以自主按手印,用得着你们拿着他的手按手印吗?这能是自愿的吗?这是合法的吗?我们在看看那个手印(请法官拿出遗嘱的原件看一看)遗嘱上的手印按得那么深,那么重,别忘了这是一个80多岁,体重不到70斤,连躺下起来都要由别人搀扶的垂危之人,他哪里来得力气按这么深这么重的手印,可见他们在强迫继父按手印的时候有多么的凶残,恶毒,简直象暴徒一样的灭绝人伦,令人发指。(我甚至怀疑这个手印是老人去死以后,他们拿着老人的尸体按上去的)所以,我们再一次肯请法官,对别人拿着当事人的手按手印这一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公正的裁决。

  6、关于签名。这是一审法庭不得不回应的问题,但一审法庭的解释太过于牵强和无厘头,什么叫考虑到他是盲人,就可以不用签名,我还是那句话,我们走的是司法程序,你给我的应该是司法解释,请问,哪一部法律规定的盲人立遗嘱可以不用签名?拿出法律条文来我们心服口服。没有法律条文作为依据的定论我们不能接受,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庭不应该出现葫芦僧错判葫芦案的奇怪现象。盲文对于中国人来讲并不陌生也不是冷门,我们几乎每天都接触盲文,因为盲文是通用文字,我们随手就可以掏出一张人民币,大家看看,哪一张钱上没有盲文,这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忽略的吗?美国人用英文签名,韩国人用韩文签名,藏族人用藏文签名,盲人用盲文签名,这是天经地义的,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解释何以服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正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法律条文,其中的法律要件一个都不能少,而这里缺少的恰恰是最关键的,遗嘱人的签名。我们的继父是能够熟练阅读和书写盲文的,而且盲人的写字板是从来不离左右的,为什么就没有签名呢,答案只有两个:一是,我们的继父根本就没有参与这件事。二是造假的人什么都可以造假唯独盲文他们不会写,所以无能为力。请法官对于签名一项质疑给予公断。

  7、关于圆圈的问题。对方的几位证人在法庭上,异口同声的说,继父在遗嘱上画了一个圆圈,请法官看一看遗嘱的原件,那上面有圈吗?根本就没有,这就证明他们在攻守同盟,在编造证词的时候穿帮了,一个人记错,两个人记错不可能好几个人都同时记错而且口径那么一致,这些被人为培训出来的台词恰恰说明了他们是在造假。那么这个圆圈究竟出现在哪里呢,它是出自于壮男所谓的一张访谈记录上的,在这份材料上于壮男是这样描述我继父亲的“神志清醒,行动自如,对答如流”接受询问之后老人还亲自在笔录上画了一个圈。请问这是描述一个即将殒命,又聋又盲,卧床不起的八旬【言情小说网:ẃẃẃ.⒐⒐⒍⒐xs.com】老人的语法修辞吗?形容运动员还差不多,老人当时可是深度耳聋,连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和他讲话都要趴在他耳朵边大声重复好几遍,还常常被打岔,怎么见了你于壮男就对答如流了呢,他连躺下起来都要靠别人搀扶,怎么就行动自如了呢?连手印都要你抓着手去按,怎么现在就拿起笔来自己画圈了呢,请问,你还能在荒唐一点吗?在说这个圈,我们大家都知道,圈无论圆与不圆,他都是有起点和终点的,我们明眼人稍不注意还会在首尾连接的地方出现瑕疵,而一个一辈子双目失明,从来没有拿过笔的人,怎么可以在首尾相连处画得如此天衣无缝,太掩耳盗铃了吧,太欲盖弥彰而弄巧成拙了吧。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和科学审慎的态度,为了用事实说话,让所有的人心服口服,在法庭上我们强烈要求当场验证,让所有在场人员每个人闭上眼睛画一个圈,看看有谁能够画得象这个圆圈那么标准,现场还有两个的盲人,请他们也画一个圈,看看盲人画出来的圈,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用事实说话,可是法庭对此置之不理,不敢实施,法庭这种惧怕真相大白于天下的行为叫人无法理解。种种迹象表明这份遗嘱就是张海友制造出来的一份假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这是继承法给出来的明确答案。

  尊敬的法官,以上这七大疑点,我们不是今天第一次提出,每次开庭我们都重点强调,我们有理有据,据理力争,可是一审法庭,既不调查也不讯问,既不分析,也不推理用一种不作为的态度来对待本案的重大疑点,我不知道这样的审案究竟意味着什么,请尊敬的审判长明察。

  二、关于继父已经有偿转让了属于他的房产份额方面的质疑

  继父搬走三天后,我们在当时参与给老人搬家的孙信宝的带领下,在抚顺县上马乡油家村,找到了继父。当时我们在老人买的房子里进行了正式的谈判和交涉,我们首先向老人提出归还我家那些不属于老人个人的财产,主要是家具和我妈妈在世的时候买的一些家用电器等等,还有准备给我弟弟结婚用的3万块钱现金,(因为这笔钱老人在年底开家庭会的时候,亲自向我们交代过,这是一笔专款专用的钱,只能给我弟弟结婚用,无论有什么事情也不得挪为它用)如果不能如数返还我们就要报警,请公安局来解决。我们的态度明确的告知了继父,结果继父表示,这个钱被他拿走买房子用了,不给我们了,我们表示不能接受,是继父自己提出来的,作为交换他从我妈妈那里继承到的房产份额不要了,而且还以当场归还给我们的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作为整个交涉的结束,老人还说了就此两清这样的话,当时是有两名证明人在场的,(这两个人也都出庭做了证)。

  一审判决书说关于老人有偿转让所拥有房产份额因未提供切实的证据,不予采纳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这不是一个闲置多年的口头协议,它是一个我们双方严格履行了十年的既定事实,理由如下:

  1、经过谈判,我们达成协议以后,继父当时就履行了第一步,把我家的房屋产权证和户口本交还给了我们,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如果继父不想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我们,怎么会把房屋产权证交还给我们,这是最敏感的的东西他会放手吗。

  2、我继父和张海友趁我家里没有人洗劫了我们家的全部财产,包括我爸爸在世时置办的一些老旧家具,我妈妈在世的时候买的一些家用电器,还有准备给我弟弟结婚时用的绸缎被面和3万元现金等等,当时我们是准备到公安局报案,或起诉到法院来讨还我家财产的,而且也明确告知了我们的继父,正因为我们严格的履行了当时的协议,才没有去报案,张海友才得以逍遥法外到今天,我们不去报案是有条件的,如果老爷子不主动把自己的房产份额拿出来和我们交换,我们会放过你张海友吗?不然的话谁会容忍自己的全部家产被别人洗劫一空而无动于衷,甘愿吃哑巴亏呢?请大家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我们是老实可也不至于那么窝囊吧,难道我们这样的协议只是为了保护张海友的吗?关于这一过程,一审法庭除了不得不让我们的证人出庭作证之外,没有给过一句法庭调查和询问,连老人当时是怎么搬走的,走时都带了什么东西都没有问一句,这样的审案怎么可以体现出公平二字?

  3、在我们老百姓,特别是我继父那一代人的思想意识里,户口和房子是不可分割的,户口在哪一间房子里,他才是哪一间房子的主人,我继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自己的户口从我家迁走,加上我们找到他时,他主动提出用他自己的房产份额来顶替他拿走的给我弟弟结婚用的钱的行为表明,继父对此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有思想准备的,是愿意并且主动拿自己的那一份房产份额作为筹码来和我们交换他携带我家财产偷偷逃跑这一事实和保护张海友不受法律追究的,这也是张海友给我继父设计的一步棋,通过这一步棋他张海友该偷的偷了,该枪的枪了,该霸占的霸占了,该逃脱法律的逃脱了,一切弄到手之后又要悔棋,把我们最后的一点房产也讹诈归为己有,这样昭然若揭的谋诡计竟然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请问一审法庭你当得是谁家的父母官。

  4、关于我继父已经有偿转让给了我们他所拥有的房产份额的事实,我们在法庭上多次陈诉,张海友就在现场,却没有提出任何疑义和辩解,说明张海友也是认可和承认我们共同履行的这份协议的。这份十年来我们三方都在履行和认可的,连张海友都没有疑义,已经既成事实的协议,法庭凭什么说没有证据?房屋产权证至今还在我们手里就是证据,当年公安局,法院没有接到我们报案张海友抢劫我家财产的犯罪记录,就是证据。张海友的不辩解不反驳就是证据,法庭办案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怎么我们这些铁一般的事实就不能成为依据,还要故弄玄虚的搞什么证据呢?

  5、事实上我们也是有证据的,当时我们谈判现场的情况有两名当事人出庭作证,这两个人当中有一个不仅参与了当天给老人搬家,也是带着我们在农村找到我继父的人,除此之外,这个人还和张海友有一定的亲属关系,(他是张海友亲侄女的亲舅舅),他亲历了我们谈判的全过程,请问一审法院,这位事件全过程的参与者与见证人的证人证言不算证据吗,我们之间已经履行了十年的做法和行为不是证据吗?为什么在我们的案件里,对方漏洞百出的证言被采信,而我方的证人证言就被一律不被认可呢?

  以上这么多事实都表明,继父已经有偿转让了他所拥有的房产份额,既然转让已经既成事实,那么继父就没有权利拥有和支配这一份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8条明文规定:“遗嘱人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部分应认定为无效”,一审法庭故意不采纳以上事实就是无视法律,就是有意偏向原告,既然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我们既有不可辩驳的事实又有法律依据,所以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还我们一个公道。

  三、关于对房产份额分割方面的质疑

  关于房产分割我们认为顺城区法院有很明显的偏袒行为,法庭上不谈遗嘱,不谈转让,不调查我们对本案的一个又一个的疑点,只谈分房子,在没有给出任何结论之前就迫不及待的和张海友一起去评估我家的房子,令人费解,就是在房产的分割上也表现得极不公平,法庭已经查明,我家的房子是我爸爸生前单位给的,虽然动迁时,为了暖气费的问题,改成了我继父的名字,但房源还是我爸爸的,我继父和我妈妈结婚是从内燃机配件厂的独身宿舍搬进我家的,他自己根本没有房子,既然房源是我家的,就是牵扯房改,也是拿我爸爸的房子进行的房改。没有我爸爸的房子,你拿什么进行房改,而且房改的时候我和我哥哥也都拿了钱,我爸爸去世了,房产由我妈妈和我们四个子女来继承,我妈妈和我们各占百分之五十,继父和我妈妈结婚住进了我家的房子,我妈妈去世了,我妈妈的百分之五十的份额由我们四个子女和我继父共同继承,我继父也只有我妈妈那百分之五十的一半,也就是百分之二十五,那么我继父去世了,我们作为子女,且一直履行赡养和孝敬老人的义务,理所当然的由我们四个子女来继承我继父的房产份额,哪里有他张海友的份,继父虽然住在他家,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偿服务,而且是高额回报,这些年他张海友从我继父那里得到的加上霸占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已经不少于五十万了,还嫌不够吗。法院判给张海友百分之六十的份额,是出于什么考虑,又以什么作为依据呢?

  四、对证人证言采用的质疑

  我们认为一审法庭在证人证言的采用上表现的极不公平,甚至无理,我用以下的事实向法庭说明:

  1、 对方第一证人于壮男,他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也可以说他的律师事务所就是他开的一家买卖,张海友作为他的客户,他们之间建立的是以金钱为媒介的买卖关系,他只是收了客户的钱,为客户制作一份遗嘱,所以才有了这份语言公式化,内容不且实际,缺少法律要件的所谓的遗嘱,才把一个生命垂危的老人形容得向运动员一样的神百倍,甚至荒唐到让一个盲人提笔画圈。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于壮男制造假遗嘱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他为的是钱,不是社会的公平与公允,这样的证人提供的证词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探讨。

  2、其他三位邻居证人,他们是张海友的邻居和朋友,关系很密切,但这些人并不了解我继父的真实情况和我们家里的事情,他们的出现只是碍于情面,出庭作证也是极不情愿的,看看他们几个人在法庭上的表现,就可以证明这一切:第一次开庭,三个人均不到场,律师给打电话,他们推说在上班,单位不给假出不来,第二次开庭他们很无奈的出现了,当法庭问他们在哪里工作的时候,却承认都是退休工人,在家里呆着,没有职业。在出庭作证的时候,每个人都一口咬定亲眼看见我继父在遗嘱上画了一个圈。我们已经验过遗嘱了,遗嘱上面根本没有什么圈,向这样的证人。可以当堂撒谎,连人格人品都值得怀疑的证人证言却被法庭堂而皇之的采用,多么可笑至极。

  3、在看看我方的证人,我方先后有五位证人出庭。他们都是和我们的继父有着40年到50年交情的人,也是我家里的常客,对于继父和我家里的一切了如指掌,从继父认识我妈妈以前他们就是朋友,继父搬走以后,还经常去张海友家看望我继父,一起聊知心话,出庭的两位盲人证人,直到我继父耳聋以前他们还经常电话联系,证人孙信宝象孝顺亲生父亲一样,经常去看望老人,给我继父送吃送喝,这些人本来应该是站在张海友那边,替张海友说话的,而他们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摸着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作证,讲出事实的真相,得到的却是法庭的不理不睬,所以顺城区法院的做法,简直让老百姓无法接受,这哪里是袒护,简直就是合谋。我们坚决抗议。

  五、法庭只保护张海友的利益,对我方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

  我们的官司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很奇怪的现象,作为原告的张海友,在前后三次开庭中一言不发,(请法官看看我们的庭审笔录),作为当事人对于我们提出的种种质疑,没有一句解释和申辩。而法庭对于我们提出的质疑,既不求证,也不询问,张海友就凭着一份漏洞百出的假遗嘱,然后就稳稳当当的坐在那里,胸有成竹的等待胜利,果然张海友真的就胜诉了,太不可思议了吧,今天我们再一次向法院请求,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张海友必须做出回答,因为你是当事人,不是旁观者,有些话必须从你里说出来才能体现出它的真实性。还有,我们强烈要求张海友返还冒领的本来应该我们儿女继承的老人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这是合理诉求,一审法庭不予理睬,我们肯请中级法庭予以支持。

  以上就是我们的上述请求,一审判决颠倒白,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妄猜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是我们有权利表达我们的愤怒。请二审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请尊敬的法官给予公断。

  六、关于继承和赡养的问题

  我们承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当事人把自己的财产转赠给旁系亲属,保姆,邻居甚至捐献给国家和集体的先例存在,但是无论赠与什么人,它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儿女没有尽到孝道,不赡养老人,他们盼子不归,亲情沦丧,让他们伤透了心才出此下策,可我们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我们37年如一日孝敬我们的继父,不仅过年过节,老人过生日带着钱和礼物去看望,平时也经常去探望,2012年,老人生病我弟弟妹妹倾其所有,一次性就送去4300元,除了经济上有需要的时候我们倾囊相助,平时我弟弟妹妹工作在忙也要抽时间去看老人,拉着老人的手陪他说说话,尽管老人耳目失聪,虽然我们没有办法天天给老人洗衣做饭,但我们给予老人更多的是神上的抚慰,就连老人去世都是穿着我们给买的寿衣离开人世的,而他张海友连个灵棚都没有给老人搭。操办老人的葬礼,我们家兄弟姊妹都拿了钱,我们一直奉陪到老人化为骨灰埋入地下。这还不够吗?尽管我们仅仅是继子女,和老人没有血缘关系,尽管我妈妈已经去世多年,尽管十一年前老人曾经背信弃义卷走我家的全部财产,尽管十一年来,老人每个月几千元钱的收入却没有给我们这些儿女花过一分钱,(包括我弟弟从监狱回来没有工作吃不上饭的时候,包括外孙子当兵,孙子结婚,我们都没有得到老人的一分钱援助,)我们依然不计前嫌,依然牢记我妈妈的临终嘱托,尽心尽力的孝敬继父,凭什么就剥夺了我们的继承权?这样的做法,道德吗,公平吗?合乎天理人伦吗?这不是戏耍我们做继子女的吗?这不是践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又是什么?法庭怎么会支持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呢?我妈妈虽然去世了,可是我们并没有解除父子关系,在接受了我们继子女的全部孝道以后临死前一纸遗嘱,把我们住了几十年的房子给他亲侄子,这合理吗?

  当初我继父离开我家,不是我们把老人撵走的,也不是我们对老人不好,不孝顺,老人生活不下去才离开的,而是为了掠夺我家财产张海友夫妻定计,母子合谋,以张海友母亲做诱饵把老人哄骗走的。如果是我们撵走了老人,对老人的生活不管不问,放弃了赡养老人的义务,使老人无家可归,他张海友无私的收养了老人,别说要我们的房子,要什么都可以理解,而事实是老人走后这11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尽做儿女的义务,所以就是继承也应该继承给我们这些儿女呀?他张海友算老几。

  另外,这十一年来我们对老人只有付出没有回报,我们无怨无悔,因为他毕竟做过我们的父亲,我们尽孝不为金钱,只为我们曾经一起同甘共苦的那一份亲情,可是在看看他张海友这十一年里从老人那里得到了什么:他们把老人骗回家得到的第一桶金,就是首先得到了一套用我弟弟结婚的钱,在农村买的房子,便卖了之后尽收囊中,然后继父每个月三,四千元的退休金和算命的额外收入,都归了他张海友,累计不下四十万,老人去世后他又冒领了本来应该我们儿女继承的四万多元丧葬费和抚恤金,算算十一年来你们从我父亲那里得到了多少实惠,你们把我继父当成摇钱树,印钞机也就罢了,还贪得无厌的制造假遗嘱来掠夺我家唯一的一套房子,把一群无私孝顺了他亲37年的人扫地出门,让他们流落街头,可见他张海友的心有多

  请问张海友,当年你单位不开支,生活潦倒,孤苦伶仃的住在盲人工厂的集体宿舍里的时候,你张海友怎么不去把你叔接到家里去住,继父在和我母亲结婚以前,你张海友的妈妈早就守寡多年,那时候老太太怎么不来钻他小叔子的被窝,现在你的叔叔有了每个月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和每个月几千元的算命收入,你一家子就象饿狼一样的不顾廉耻的扑上来,这不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

  你们得到了老人那么多钱,可是你们对老人真的很好,很孝顺吗?近几年我们家人每次去看老人,老人都抓住我们的手流泪,表现出后悔当初离开我们,又放不下身段不好意思重新回到我们身边的矛盾心理,老人住院用的是30元左右的普通药,你们骗老人说每天用的都是进口的好药,一瓶150多元,如果不是我妹妹到护士那里问了一下还以为你们真的给老人花了很多钱,老人是有公费医疗的,可你们骗老人说看病都是你花的钱,然后逼着老人四处借钱,老人躺在病床上听不见,看不见却用手机给大家打电话要钱,是谁给他拨的号,我妹妹接到电话,明知道是你们搞的鬼,为了不让老人受气,只好前去送钱,而且一送就是好几千,我们毕竟有着几十年的父子深情,我们才是真正心疼老人的人。父母都不在了,我们和原来的盲人都不来往了,为了官司我们去找那些我继父的旧工友才时第一次听说,原来继父耳聋以前一直和他们通话,多次向他们倾诉在你张海友家生活的很不如意,后悔当初离开我们的心情和关于我家的房子老人是怎么安排的,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多说,两位盲人证人的证词里有,如果法官有时间也请你们到我们家邻居和继父的老同事那里走访走访,了解一下真实的情况,所以,根据这些情况看,我们的继父是绝对不会出尔反尔自愿留下这份遗嘱的。请法院明察

  法庭陈诉述            

  坐在法庭之上,我的心情很沉重,回想在一审法庭的每一幕,有一种屈辱含冤的感觉,在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心里法庭是那样的庄严而神圣,我们觉得只有法院才是最讲理的地方,因为这里代表的是公平和正义,是老百姓安全的港湾,作为国家机器,法庭也是政府的代言人,法庭的社会责任应该是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掌管好手中法律的天平,最大限度的保护弱势群体,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民最起码的保障就是要有饭吃,有房住,这是一个政府和他的职能部门对人民大众最最基础的生存权利的维护,我们的代理人张干律师,多次向法庭陈诉我家里的情况,我弟弟43岁了手有残疾,没有正式工作,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我53岁了身患高血压,心脏病,腰间盘突出等疾病,也没有工作也是单身一人,我们哥俩唯一的栖身之地就是这间被张海友洗劫一空的房子,其悲惨的生活现状,一审法官也在评估房子的时候也亲眼见到了,一旦房子归了张海友,我们兄弟二人就将流落街头,无处安身,可这一事实并不能撼动法庭冷酷的权柄,一纸无情的判决将我们扫地出门,寒冬以致,年关将临,难道就让我们兄弟在别人的屋檐下过冬,在大街上过年吗,难道这就是我们几十年如一日孝敬一个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盲人继父的回报吗?难道这就是恪守仁义礼智信,敬老扶弱的下场吗?难道我们的人民法庭就是制造流浪汉,给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的始作俑者吗?是不是官逼民反就是这样演变出来的呢,一审法庭不负责任的审案方式和徇情枉法的判决带给了我们极大的伤害。我弟弟得知即将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以后,整天六神无主,神情恍惚,本来就有残疾的他在打工的厂里,一不小心出了一场恶性事故。现在还躺在医院,从此将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他才43岁呀,他失去了工作的能力,又无家可归,他的后半生怎么活,你张海友拍拍良心想一想,是谁26年如一日为你的叔叔端水端饭,是谁为你的叔叔洗衣,服务,是谁从6岁起就给你的叔叔领路,爸爸长爸爸短的孝敬了你叔叔37年,我们的家已经被你搞破了,还非要我们人亡,死两口你才罢休吗,电视上天天演感动中国,不知道我们对继父的付出可以感动中国,还是张海友的贪得无厌可以感动中国,或是一审法庭徇私枉法的办案风格可以感动中国。我们的社会到底要弘扬什么,鞭挞什么,我不敢多想。我的财产被人抢走了,我的房子被人霸占了,拿两万七千元来堵我的嘴,两万七千元别说是买房子,就是租房子能租几天呢,明年我怎么活,今后我何处安身,一纸不公平的裁决带来了一家欢乐几家哀愁,请一审法庭扪心自问,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做人的良知何在,天理何存?

  我们唯一的期盼就是希望今天的法庭是公正廉明的,今天的法官是秉公执法的,我相信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下,我们的合理诉求一定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需要法律的保护。谢谢法官,谢谢各位陪审员。

  尽管我们的理由很充分,但是中级法院还是认定遗嘱有效,在多次调解之后,我们不得不让步,由张海友给我们十二万元钱,房子还是归了张海友,含冤受辱的搬出了生活了几十年的家。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这一点钱给我弟弟买一个小一点的房子居住,我继续流落他乡,每年回去几次,到其他兄弟姊妹家里客居几天。53岁,我的又一次磨难,失去了唯一的家园,成了一片无根可归的落叶。
阅读:617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 相关评论
【找小说请留言】

言情小说网 - 好书与您共享![总站]

本站所有小说均为网络收集,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若侵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管理员联系。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