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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别怕《全本》

2017-05-03    作者:不详    来源: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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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云天
  宝云山飞天寨近日出了一桩大事,寨主盛飞天的宝贝独生女儿盛宝华离家出走了,留书如下:“爹爹再尚,女儿早已与慕容大侠OOXX,OO不嫁!”
  “这这这……”盛飞天瞪着信纸末端那一个触目惊心的感叹号,一掌拍碎了饭桌,“慕容大侠?!是谁?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把我的女儿圈圈叉叉!”
  “寨主,小……小点声,大小姐的名节要紧哇!”小胡子军师一头冷汗,莫非寨主想要把大小姐已经被圈圈叉叉的事情嚷嚷得人尽皆知?
  盛飞天闻言,立刻捂住嘴巴,连连点头。
  “可是寨主,大小姐与县太爷公子的亲事怎么办?”小胡子军师又一脸为难地道。
  盛飞天看了看书信上最后那一句“OO不嫁”,不禁老泪纵横,仰天长啸,“我的宝贝傻女儿,为什么不嫁,莫非你因已经被圈圈叉叉而自卑么?!凡事有爹爹为你作主嘛!压寨相公你想要几个都没有问题,谁敢嫌弃你呀!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啊啊啊……”
  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在凤仙镇举行,江湖老字号连锁店悦来客栈的老板财如命一大早就开始忙碌起来。虽然今年的武林大会带动了凤仙镇旅游业的繁荣以及他个人钱袋的昌盛,但是这几天住进店里的都是江湖大佬,没有一个是省心的主儿,万一惹恼了谁得罪了谁,恐怕他就得去地府伺候阎王老爷了。
  “把这几笼汤包送到一号、三号、七号、九号、十号桌上。”财如命低声吩咐伙计。
  “他们没有点汤包啊。”伙计翻了翻菜单,疑惑。
  “就说是孝敬他们的。”
  “啊?为什么单孝敬他们几个?大堂里还有好多客人哇。”伙计不明白了。
  “哼,所以说你是伙计我是老板,说你笨还真笨。”财如命的声音更低了,“那几个都是贵客,贵客!懂不懂啊你!”
  “哦哦,懂了懂了。”伙计忙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
  “等一下!”财如命犹豫了一下,因为他看到靠窗的角落里不知何时坐了一个容貌秀丽的公子,他眯着桃花眼打量了一下,摸了摸下巴笑道,“靠窗的那桌也送一笼”,说着又摇了摇头,“还是算了,我亲自送过去。”
  “那是谁啊?”伙计惊讶了,是谁那么大面子让一惯吝啬的铁公鸡老板不但慷慨拔毛送汤包不说,还亲自到场?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来路,可是你瞧瞧那人的姿势、神态、穿着,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不仅如此,你看看他坐的位置,那个位置可是最佳的视角,坐在那里可是将整个客栈大堂尽收眼底,并且因为他的背后是墙,因此不留空门给敌人,而且又靠着窗,一有动静随时可以跃窗而出,这可是个老江湖啊。”财如命两眼放光,涛涛不绝,随即下结论,“这位公子一定出自武林世家,有良好的背景以及过人的江湖经验!”
  伙计不住地点头,一脸的钦佩。
  此时,财如命口中那个来历非凡的公子正斜坐在窗边,乌黑的长发用木簪挽成一个松松的髻,看起来慵懒无害。客栈老板的点评一字不落地听在耳中,他唇边泛起一抹讥诮的笑意,低头饮茶。正喝着茶,耳边忽然传来“笃笃笃”的声音,他握紧了手中的折扇,微微侧头看向窗外。
  窗外,薄薄的晨光中,一头灰毛小驴踏着青石板的街道“笃笃”地走,大约是它眼前钓着的那一根新鲜又大只的胡罗卜让它觉得心情舒畅,因为它走得十分欢快。
  驴背上坐着一个红衣的少女,那根系着胡罗卜的钓杆正捏在她手里,要说那红,红得也当真十分喜庆,比衣服更喜庆的是那张脸,红红的两坨胭指让那脸看起来分外的喜人。
  “噗嗤”一声,那公子笑了起来,随即用扇子挡住了唇边过于灿烂的笑容。
  不过一盏茶的时间,那红衣少女已经走到了悦来客栈的门口。她跳下驴背,解下钓杆上系着的胡罗卜,随手塞进灰毛小驴的嘴巴里,然后安抚性地给那小驴顺了顺毛,大踏步走进了客栈。
  “这位姑娘里边请,要点什么?”伙计咧开嘴,露出八粒牙,堆起一个十分标准的笑容,殷勤地迎上了去。
  老板说过,微笑服务才能客似云来呀。
  “你们有什么呀?”红衣少女扭头看向伙计。
  “武林大会召开在即,我们新推出了特色大侠套餐,不如您试试啊,非常实惠,一壶酒一碗米饭加二两牛肉,可以弄成盖浇饭吃哇,还送碗清汤,清汤喝完还能续哟,才一两银子!”伙计十分热情地推荐,“而且我们悦来客栈是江湖连锁店,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悦来客栈,跑到哪都是这们价,童叟无欺啊!”
  “哇,这就是江湖啊!”红衣少女眼睛亮闪闪,豪气干云地道,“就来一份大侠套餐!”
  “好咧,您稍等。”伙计一甩布巾,利落地去报菜单。
  红衣少女找了个空位坐下,眼睛滴溜溜地乱转,四下打量着,一副十分新奇的模样。
  “这次武林大会可是年轻人的天下了。”身后,有人一声长叹。
  “是啊,龙吟剑主人季玉英,紫玉阁阁主梅傲寒,哪一个不是年纪轻轻就身怀绝技的少年英雄,长江后浪推前浪啊,不服老都不行了。”有人搭话。
  “喂喂,我听说慕容家的三公子慕容云天也会来……”
  听到“慕容云天”四个字,红衣少女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她支愣着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到那些人再吭一声,有些沉不住气地扭过头,就见身后的八仙桌上坐着五六个佩着剑的中年人。
  “劳驾问下,你们见过慕容大侠吗?”红衣少女终是没忍住,开口问道。
  许是少女的声音太过高亢,许是“慕容大侠”的名号太过响亮。此问一出,立刻引来了客栈里所有人的注意。
  那一桌的人也都惊住了,呆望着她,一时无人答话。
  “姑娘问的,是哪一个慕容大侠?”七号桌的紫衣公子笑眯眯地问。
  “当然是慕容云天大侠!”红衣少女一脸理所当然的给出答案,亮晶晶的眼睛里写满了骄傲,听听,连名字都如此的威风,一听就知道是大侠。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众人没有料到这姑娘口中的慕容大侠居然真的是慕容云天,那年少成名,侠义为怀,全身找不出一点瑕疵的人物。
  “哦?不知姑娘找他所为何事?”九号桌的青衣公子只是稍稍惊了一下,便接着问。
  “找他娶我呀。”红衣少女依然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此言亦是惊人,看着这姑娘的尊容,众人通通地笑翻。
  “笑屁啊,他答应我满十六岁即要娶我过门的,本姑娘刚过了十六岁生辰便出来找他了!”红衣少女不爽地道。
  “啊?姑娘见过慕容公子?”三号桌那个粉衣女子看着红衣少女脸上那可怕的妆容,忍不住轻呼出声,江湖传言慕容云天不近女色,莫非他的审美眼光竟是如此的异于常人?
  “那是自然!”红衣少女洋洋得意。
  “不知道慕容公子长得什么模样?”坐在十二号桌打扮妖艳的女子拉开凳子请她坐下。
  红衣少女也不扭捏推辞,站起身大喇喇地走过去坐下,拿了一包子便啃,边啃边摇头晃脑地道,“这个嘛,我也说不好,反正比龙吟剑主人季玉英还要俊俏,比紫玉阁阁主梅傲寒的武功还要好!”
  其实她哪里认得什么龙吟剑主人紫玉阁阁主,只是听刚刚那些人的谈论,这两个应该很厉害吧,那慕容大侠一定要比他们更厉害才成。
  听她这样说,七号桌的紫衣公子和九号桌的青衣公子面色有些不好看,坐在窗边的那一位却是笑了起来,“那慕容云天当真有你说的那般好?”
  听出这语气里的不屑,红衣少女“呼”地一下站了起来,瞪着眼睛张牙舞爪,“谁在说话?”
  “我。”窗边的位置,一个轻轻软软的声音,煞是好听。
  红衣少女循声望去,一眼望进一湾温柔浅笑的眼眸里,她稍稍呆了呆,随即晃了晃脑袋,抬手轻拍着自己的脸颊,红着脸怒吼,“别以为长得帅我就不打你!不准你说慕容大侠的坏话!”
  窗边的男子摇着扇子笑了起来,只是他的笑容只维持了一小会儿,因为那红衣女子忽然呆呆地看着他,脸上越来越红,眼睛越来越亮,那眼神……简直就像是小狗儿看到了肉骨头一般……
  “你……在看什么?”他合上折扇,皱眉轻问。
  “慕……慕容大侠!”红衣少女忽然欢呼一声,丢下手里的包子,撒着欢儿奔向他,直接跳进了他的怀里。
  那男子呆呆地看着怀中少女比阳光还灿烂的笑脸,夹在指间的暗器犹豫了一下,又收回了袖中。
  “慕容大侠!我是宝宝啊!宝宝!”红衣少女趴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亲昵地乱蹭。
  “宝宝?”抱着怀中那看起来身量未足,但手感却极好的小小身子,那男子扬了扬眉。
  “嗯!宝宝!”红衣少女用力地点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像小狗儿一般,只差摇尾巴了。
  “你认得我?”慕容云天又问。
  “认得啊!呐,你头上那根木簪是我送给你的耶!那个是我娘送给我爹的订情信物,我悄悄地偷了来送给你当定情信物的,你不记得了吗?”红衣少女空出手来指了指他头上挽发用的木簪。
  慕容云天发誓,他听到了客栈里其他人的闷笑声。
  “你在生气吗?”红衣少女极会察颜观色,她看着他的越来越黑的脸,怯怯地不安地动了动。
  “你又知道?”慕容云天淡淡地瞥向她。
  “嗯,你现在的脸跟爹爹生气的时候一模一样。”红衣少女委屈地扁嘴。
  客栈里的笑声又多了一些。
  “呐,你真的不记得宝宝了吗?”红衣少女搂着他的脖子,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看着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慕容云天的否定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了,总觉得……像在欺负小孩子。
  “十年前,宝宝被卖糖葫芦的人贩子骗走,是你救了我啊!”红衣少女急急地看着他,揪紧了他的衣袖,一副唯恐他不认帐的表情,“是你将我送回宝云山的,你还答应等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娶我过门当大侠夫人的啊!”
  “十年前啊……”慕容云天忽然笑了一下,似乎想起来的确有那么一桩事情。
  在那段灰色的记忆里,有一个穿着大红袄,扎着双髻,圆圆胖胖的像个小阿福般的小女孩,她扯着那个苍白少年的手臂不肯放开,乌溜溜的眼睛瞅着那个少年,奶声奶气地说,“大侠大侠,你不要走嘛,留下给我当压寨相公啊!”
  少年揉了揉她的脑袋,转身欲走,结果那小女孩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一边哭还一边嚷嚷着,“相公!相公!”
  少年无奈地转身拉她,她却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嘴里还嘟囔着问,“你给我当相公不?”她仰着哭花的小脸,眼泪汪汪的眼睛瞅着他,一副不同意就继续哭给你看的样子。
  当时,那个少年是怎么回答的?他好像温柔地用手帕擦去她满脸的鼻涕眼泪,然后捏了捏她的粉粉的脸颊,笑着说,“你太小了,等你十六岁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胖乎乎的小女孩可不是好唬弄的主儿,她眨着眼睛问未来相公的名字。
  苍白的少年微笑着回答她,“慕容云天。”
  记忆中那个圆滚滚的小女孩的脸和眼前这个红衣少女的脸渐渐重叠在一起,慕容云天轻笑,“那么,你十六岁了么?”
  “嗯,我过完十六岁生辰就出来找你了!”红衣少女的眼睛更亮了。
  慕容云天看着她的样子,忽然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果然,下一刻,便听到那红衣少女脆生生地道,“大侠,跟我回宝云山飞天寨当压寨相公吧!”
  客栈里静默半响,不知道是谁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然后每个人都笑得东倒西歪起来,只有那个小伙计一脸崇拜地看着财如命,“老板,您的眼光真好,没想到他居然就是江湖上那个大名鼎鼎的慕容公子!”
  财如命摇头晃脑,洋洋得意,笑眯眯的桃花眼打量着那缠着慕容云天的红衣少女,这少女的来历也不简单呢!江湖传言宝云山飞天寨盛飞天的独生女儿盛宝华留书出走,爱女成痴的盛飞天震怒,设下了江湖悬赏令,称谁能将盛宝华安然送回飞天寨,即赠一千两黄金。
  宝云山的富庶江湖人所共知,这悬赏令自然引起了无数人的兴趣。
  自然,作为商人的财如命乎当其冲,都说人如其名,他可是名正言顺的爱财如命。于是那双桃花眼眯得更厉害了,在他的眼睛里,那个红衣少女已经幻化成了一堆金灿灿亮闪闪的黄金,耀得他快要睁不开眼了。
  压寨相公
  “压寨……相公?”在客栈众人的哄笑声中,慕容云天被这个惊世骇俗的名词惊到,一时反应不能。
  “嗯嗯,跟我回宝云山飞天寨当压寨相公吧,我一定会对你好的!”盛宝华趴在他怀里,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亮闪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一脸郑重地许下承诺。
  “……”慕容云天持续反应不能。
  “我会好好疼你,不让别人欺负你,给你钱花,还给你糖吃。”见他不答,盛宝华又往他怀里钻了钻,凑得更近,咬咬牙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似的接着道,“还有最最疼我的阿爹,我也可以分给你一半哦!”
  宝云山飞天寨里正在在筹划着寻女事宜的盛飞天狠狠地打了个大喷嚏,然后揉揉鼻子默默垂泪,“我可怜的宝宝一定在想阿爹了……”
  而悦来客栈里,盛宝华为了勾引到她的压寨相公,大方地把爹爹让出去一半……
  客栈里明目张胆的笑声更多了。
  耳边充斥着众人的笑声,眼前那张红彤彤的小脸不知不觉越凑越近,慕容云天的的眉毛几不可见地抖动了一下,终于抬手轻轻把那张贴上来的脸儿推开了些许,眼见着那张脸儿被他的手推挤得都快变了形,却还在锲而不舍地拼命往他跟前凑,他也忍俊不禁地改推为捏,捏住那红彤彤的腮帮子,软乎乎的很好捏。
  唔,痛……腮帮子上的痛感让那双大大的眼睛染了一层薄薄的雾气,盛宝华忍耐着任由他捏圆搓扁,继续期待地望着他。
  慕容云天却是突然松了手,刚刚还停留在怀中少女脸上的手已经握着折扇指向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的灰衣男子。
  折扇不偏不倚地抵在他的颈间,划出一条细细的血线。
  客栈里的笑声戛然而止,气氛一时变得有些冷凝。
  那一把小小的纸质折扇在高手的手里,便是可夺人命的利器。
  “三公子,大公子来信了。”那灰衣男子没有动,任由折扇划破他的脖子,垂眸禀道。
  慕容云天慢慢收回手,拎着盛宝华的衣领,将她从自己怀中提溜出来,然后站起身,起身离开。
  “大侠!”眼见着自己要被丢下,盛宝华忙拉住他的衣袖。
  慕容云天低头看了看捏住自己衣袖的小小手儿,回眸一笑,“我有事要办,在这里等我。”
  “嗯!”盛宝华眼睛一亮,乖巧地应了一声,依依不舍地松开了手,目送他和那灰衣男子走出门去。
  慕容云天大步走出客栈,掸了掸刚刚被拉过的衣袖,“我记得说过不要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如果失手杀了你,大哥会责怪我。”
  “是。”灰衣男子低头,抬手抹去颈间那细细的一条血线。
  这边,盛宝华眼巴巴地看着慕容云天走出自己的视线,扭身坐在他刚刚坐的位置上,支着下巴发呆。客栈里三三两两的喝酒聊天八卦声又起,只是总会有人悄悄打量那个坐在窗口的位置认真发呆的红衣少女。
  财如命摸了摸下巴,瞧着她傻呼呼缺根筋的样子,那慕容云天的样子分明是找个借口甩开她而已,不过傻才好,傻点好骗哇。
  “姑娘,您的大侠套餐!”伙计端着盘子出来上菜,“一壶酒一碗米饭二两牛肉,送清汤一碗,菜齐了——”
  “嗯嗯。”盛宝华抽了筷子出来,埋头吃饭。
  财如命笑眯眯地端了一笼汤包走到她面前。
  “我没有点这个。”盛宝华抬头,脸上还粘着米粒,模样令人发噱。
  “这是我请姑娘的。”财如命将汤包放在她桌上,顺便在她对面坐下。
  盛宝华看着眼前这个眼睛笑成一条缝的男子,他身着藕荷色的丝绸亮缎袍子,看起来富贵逼人,却又和善可亲。
  模样也不赖,只是比慕容大侠差了点。
  “小胡子叔叔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煞有介事地点了点脑袋,盛宝华瞪着乌溜溜的眼珠子道。
  财如命愣了一下,笑得更欢了,这姑娘真是……傻得可爱。
  “姑娘多虑了,区区不才正是这家客栈的老板,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更何况光天化日之下,在下又怎么会对姑娘怀有恶意呢?”
  盛宝华想了一下,又点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谢谢啊。”
  “趁热吃。”财如命将汤包往前推了推。
  盛宝华看了一眼热气腾腾的汤包,捏了一个起来咬破一点皮,慢慢吮着汤汁喝,然后幸福地眯起眼睛,“好吃。”
  财如命掩袖笑了一下,“姑娘慢慢吃,在下先失陪了。”
  “嗯。”盛宝华点点头,继续吃。
  “老板,那姑娘真是慕容大侠的未婚妻子?”伙计见大老板走到柜台边,立刻狗腿地凑上去八卦。
  “扯蛋。”财如命笑眯眯地抬手往他脑门上弹了一下。
  小伙计痛呼一声,捂住脑袋,“那您还亲自上菜?”
  “那是金子,一堆金子。”财如命眯着眼睛笑,从柜台边拿了毛笔,饱饱地蘸上墨汁,低头写下几行字,折起来丢给伙计,“去,送到迷离门,就说这消息值一千两黄金,我只卖五百两。”
  “好咧!”伙计的眼睛也开始闪闪发光,赶紧地将活儿交给旁人,自己拿了信冲进马厩,牵了马就走。
  盛宝华自然不知道财如命打的什么算盘,她美滋滋地吃着汤包,心里还嘀咕着小胡子叔叔总是吓唬她说什么江湖险恶,原来都是骗人的。
  江湖上的人多好呀,还送汤包给她吃,最最好的是她一下子就找着了慕容大侠!
  初入江湖
  这一等,便等到夕阳西下,客栈里的客人走了一拨又一拨,盛宝华还在傻呼呼地等。
  “老板,那姑娘……缺心眼吧。”伙计瞧着不忍心,凑到财如命身边,悄声道。
  财如命笑眯眯地拨了拨腰间系着的金算盘,拢着袖子走到她桌边,“姑娘,还在等啊。”
  “嗯。”盛宝华点点头,乌溜溜的眼睛透过窗,继续盯着慕容云天离开的方向,仿佛她一直盯着那里,慕容云天便会突然蹦出来似的。
  “他不会来了吧。”眯着眼睛,财如命似真似假地说了一句。
  “怎么会!他让我在这里等他的啊。”盛宝华瞪大眼睛,回头看向财如命,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不带一丝沮丧和怀疑。
  “也许慕容大侠今日有事来不了,姑娘不如在小店住下,慢慢等啊。”对着那双清澈没有丝毫阴影的眼睛,财如命施施然提着建议。
  “可以吗?”
  “当然,这里可是客栈啊。”财如命笑容可掬。
  “你真是好人。”盛宝华看着他,一脸感激。
  财如命笑眯眯地接受夸奖。
  “我叫盛宝华,你呢?”盛宝华决定和好人交换名字。
  “财如命。”
  “嗯嗯,这名字很不错呀。”盛宝华连连点头。
  “在下也这么觉得。”
  在一旁偷听并拿着抹布假装忙碌的伙计甲一头黑线,拉了拉伙计乙的衣袖,轻声吐嘈,“啊喂,咱们老板的脸皮真的好厚哦。”
  “那是一种境界。”伙计乙淡定道。
  盛宝华觉得江湖真的是个好地方,人人和善可亲,住在悦来客栈里,她很快便和悦来客栈的伙计们混熟了,尤其是旺财和来福,即前文的伙计甲和伙计乙。
  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在天边流连不去,凤仙镇依旧繁华不减,街上来来往往着手持兵器的江湖人士,也有巡街维持治安的捕快。
  街道上远远驶来一辆马车,车檐四角挂着银制的铃铛,一路叮当作响,十分悦耳。驾车的是个脸上带疤的中年男子,那道疤从他的左眼横切过鼻梁,一直延伸到右侧脖颈,看起来十分狰狞。
  马车在悦来客栈门口停下,驾车人跳下马车,向着车内恭敬地道,“小姐,到了。”
  车门打开,一个轻纱遮面的少女跳下马车,走进悦来客栈。驾车人将马车交给门口的伙计,从马车上拿了行李和剑袋,也跟了进去。
  踏进店门,看到一片龙蛇混杂,喧嚣热闹的景象,那少女不由自主地轻轻蹙了蹙眉,然后忍耐着什么似的,走到柜台边,“我要住店。”
  “不好意思啊这位客官,小店已经客满了。”财如命抱着金算盘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道。
  那少女挑了挑眉,从腰中挂着的精致荷包里取出一枚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重复着道,“我要住店。”
  “旺财,来福,带这位姑娘去最好的房间——”一见着那金叶子,财如命立刻眯起了眼睛,咧着嘴巴扬声道。
  “已经没有房间了呀。”一旁,旺财小声提醒。
  “没有也要有。”财如命收起金叶子,悠然道。
  旺财认命地叹了一口气,转而挂上笑脸,“两位客官跟我来。”
  那少女眼中透出不屑,转过身对跟在她身后的刀疤男道,“阿七,你先把行李送去房间。”
  “小姐,您一个人在这里不太好。”被唤作阿七的刀疤男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起眉表示不赞同。
  “我饿了。”
  “您先回房,阿七会将晚膳送到房间的。”
  “这里是江湖,又不是秦府,你不要把我当成弱不禁风的大小姐!”少女拧着秀气的眉头,不满地轻声斥道。
  靠在柜台边看好戏的财如命暗自轻笑,又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到江湖上体验生活来了。
  那少女训斥完刀疤阿七,扭头看向财如命,“喂,还有位置吗?我要用膳。”
  财如命收起看戏的神情,左右看看,发现已经客满了,于是立刻果断道,“来福,添桌子!”
  “不用了。”那少女指了指靠窗的位置,“那里不是空着吗?”
  财如命一看那位置,头就大了,“那个位置的话……”
  说起那个位置,他当真头大的很,盛宝华出现在凤仙镇的消息他一早卖给了迷离门,可是这已经是第五天了,迷离门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实在是太不思议了,迷离门是江湖里最大的消息中转站,按照他的预计,三天前迷离门就应该已经将消息送到宝云山飞天寨,盛飞天也应该亲自出马来将那个跷家的小丫头领回家才是呀。可是现在五百两黄金他已经收到,那个脑袋缺跟弦的小丫头却还是天天在他的客栈里悠闲自在地晃悠,并且和他的伙计们混了个熟透……
  “那个位置怎么了?”轻纱蒙面的少女不满地道。
  正在他要解释的时候,盛宝华已经打着哈欠从楼上跑了下来,“阿命阿命,我饿了。”
  见她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财如命忍不住笑了起来,“是是是,已经给你准备了你的大侠套餐。”
  来福闻言,立刻一溜烟儿地跑进后堂,端了她的改良版大侠套餐来,糯米藕、酸甜菜心,加一份米饭一碗清汤,都是盛宝华中意的口味。
  盛宝华晃晃悠悠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习惯性地扭头看了一眼窗外。
  来福端了菜来,替她摆好,“趁热吃。”
  “谢谢。”盛宝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又问,“今天大侠有来找我吗?”
  来福摇摇头,想劝她不要傻呼呼地等了,张了张嘴巴,又瞧了一眼自家老板高深莫测的神情,终究欲言又止。
  秦府大小姐
  突然“锵”地一声响,一柄闪着寒光的宝剑插入盛宝华面前的桌上,装着酸甜菜心的盘子碎裂开来,汤汁顺着桌沿往下滴。
  盛宝华一手端着米饭,一手拿着筷子,嘴巴里叼着一个菜心,绿油油的嫩叶与她红彤彤的小脸相映成趣,筷子上还夹着一块咬了一半的糯米藕。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插在自己面前的那柄宝剑,那看起来的确是一柄宝剑,剑柄上十分华丽地镶嵌了数颗宝石……
  只是那种类似于暴发户的剑却无法令人产生轻视之意,因为那剑身看起来无比的锋利,且散发着沉沉的寒芒,剑锋处隐隐透着暗红,仿佛曾经饮了无数的鲜血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当然,不寒而栗的人里绝对不包括盛宝华,用财如命的观点叙述就是……这姑娘的神经粗犷得吓人……
  “青罗剑!”角落里,有人低呼,语气充满了不敢置信。
  此言一出,客栈里突然安静了下来。
  江湖十大兵器里,青罗剑排名第四,是已故的铸剑名师谷梁巧收山之作,传言谷梁巧便是死于此剑,弑了主的青罗剑曾一度被视为妖剑,十分霸道凶残。
  二十年前青罗剑突然绝迹于江湖,想不到此时居然在悦来客栈重现,众人看着剑身上沾染的酸甜菜心汤汁,纷纷默然,然后扭头看向剑的主人。那是一个轻纱蒙面的少女,穿着丁香色的长裙,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身后跟着一个面貌凶恶的刀疤男子。
  又是这样的年轻,果然如今的江湖是年轻人的天下么?
  成为众人焦点的蒙面少女扬手将剑鞘丢给身后的刀疤阿七,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走到盛宝华面前。
  盛宝华呆了一会儿,“哧溜”一下将叼着的菜心吸进嘴巴里,舔舔唇,有滋有味地咀嚼起来。在万分安静的客栈里,那一声“哧溜”显得十分的响亮,蒙面少女皱起眉,眼中燃起了被无视的怒意。
  可怜的来福被那青罗剑吓得腿肚子直打颤,视线颤悠悠地落在盛宝华身上,姑娘啊姑娘,这个时候您还吃得这么香……
  感觉到来福的视线,盛宝华疑惑地扭头看过去。
  见盛宝华接收到自己的眼神,来福慌忙对她使眼色,希翼着她粗犷的神经能够忽然纤细起来,不要惹着那位蒙着面的姑奶奶,那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啊。
  盛宝华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将嘴巴里的菜心咽了下去,然后咧开嘴巴,翘起大拇指,露出一个几乎可以把人眼睛闪瞎了的灿烂笑容,脆声声地夸奖来福的厨艺,“入口清爽,十分开胃!”
  来福嘴角抽搐了一下,倒地不起。
  盛宝华回头看了一眼被打碎的装着酸甜菜心的盘子,满脸可惜地摇了摇头,然后又将亮闪闪的目光落在装着糯米藕的盘子里,那个盘子在剑的那一边,盛宝华伸长了胳膊,越过那把剑去夹糯米藕。
  “喂!你的眼睛是瞎的么!看不到本姑娘的存在?!”蒙面少女终于爆发了,拔出剑指向盛宝华,“竟敢跟本姑娘抢位置!”
  盛宝华“咦”了一声,终于舍得放下手里的饭碗,低头看了看抵着自己脖子的剑,然后可怜兮兮地看向财如命。
  “唔,这个位置是盛姑娘预定了的。”财如命收到她可怜兮兮的目光,只得敛去看戏的神情,上前劝架,避免因为争抢座位而发生血案,毕竟他是商人,吓着客人会影响生意。
  “预定?!”蒙面少女又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叶子,随手一甩,便牢牢地钉在墙上,“这个位置,本姑娘坐定了。”
  财如命看了看那枚钉在墙上的金叶子,哗,看来这姑娘不仅仅是个初来江湖体验生活的坏脾气小姐,一身武功还不弱呢,尤其跟着他的那个刀疤男,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前几年在江湖上声名狼藉的杀人刀袁暮。
  能够将那种家伙收在身边当奴仆,这位小姐来历可不简单,再看看那柄青罗剑,眼前这个嚣张跋扈的小姐应该便是江南秦府的大小姐秦罗衣。说起江南秦府,其在武林的地位之高,只有西北一带的慕容家可以比拟。
  这么一想,财如命决定去说服盛宝华让位,回头一看,盛宝华正低头在衣兜里翻找什么。
  “唔,盛姑娘,你在找什么呀?”好奇之下,财如命问。
  盛宝华头也不抬地继续翻,“啊,找到了。”她抬头伸手,手心里放着一枚亮闪闪的珠子,“这个位置是我的吧,我的吧。”她举着珠子,大大的眼睛满含期盼地望着财如命。
  ……夜明珠啊。
  财如命开始流口水。
  秦罗衣额头爆出一根青筋,一甩手,“唰唰唰”一排金叶子钉上墙壁。
  盛宝华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在衣兜里翻啊翻啊翻,然后掏出一捧珠子。
  财如命盯着那满满一捧的珠子挪不开眼睛了。
  “阿七!”秦罗衣面上挂不住了,她没有料到那个看起来土里土气的丑八怪居然随身带了这么多夜明珠。
  刀疤阿七闻言上前,“这位姑娘,可否将位置让给我家小姐?”
  他的态度可以算得上是彬彬有礼的,可是那一身的寒意与杀气,还有那副能够吓哭小孩的尊容,怎么看都是在威胁。
  盛宝华抬头看了看那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刀疤男,委委屈屈地道,“可是我在等人呀,他讲了让我在这里等他的,如果我走了他来找我怎么办。”
  “姑娘可以站着等。”刀疤阿七面无表情地道。
  “其实……我不介意拼桌的。”盛宝华弱弱地道。
  “我介意。”秦罗衣冷冷地道。
  盛宝华又看了刀疤男一眼,在财如命痛心疾首的目光里低头将珠子装回衣兜,站起身,默默退到一旁。
  秦罗衣轻哼一声,收起宝剑,坐在盛宝华刚刚坐着的位置上。
  盛宝华垂着脑袋站在一旁,小小的手儿揪着衣角,一片人声鼎沸中,身形单薄的她看起来万分可怜。
  来福悄悄拉了拉她,“随我去厨房,我拿好吃的给你。”
  盛宝华闻言立刻抬头看他,小狗儿一般的眼睛又亮了起来。
  “这张桌子该收拾了。”秦罗衣冷眼看向来福。
  来福看了一眼眯着眼睛站在一旁没有表态的财如命,只得低头收拾桌子。
  于是盛宝华又垂下脑袋,揪着衣角不作声了。
  秦罗衣心安理得地坐着,刀疤男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一块锦缎垫在桌上,弯下腰摆好自己带的玉碗银碟,与他可怕面容不相符的是,这一切的动作他都做得十分熟练且轻柔。
  客栈里的众人立刻明白秦大小姐是看那姑娘不顺眼了,摆明了要为难她,既然看清楚了这位大小姐的来历,自然没有人会蠢到与江南秦府作对,一时间没有人再敢搭理盛宝华。
  “欺负人家小姑娘,你倒是越发的出息了,袁暮。”冷不丁,有个不和谐的声音跑了出来。
  龙吟剑主人
  “欺负人家小姑娘,你倒是越发的出息了,袁暮。”冷不丁,有个不和谐的声音跑了出来。
  杀人刀袁暮的名号被当众叫出来的时候,刀疤阿七还是有些不习惯的,因此他看向那个声音的主人时,眼中带了毫不掩饰的杀意。
  出乎意料之外,虽然那个声音称他“欺负人家小姑娘”,但那声音的主人却也是个极年轻的男子,他的容貌并不出众,面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皮肤雪白,眼如点漆,恁是让那张毫不出众的面孔骤然生动起来。
  “季玉英?!”看清那人的容貌之后,袁暮面色微变。
  对于袁暮来说,季玉英这个名字绝对是一个噩梦,五年之前,杀人刀袁暮这个名号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但这一切仅止于五年之前。
  五年前,少年季玉英初涉江湖,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声名鹊起,一袭青衣,一柄龙吟剑,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是他的标志。袁暮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惹到这个煞星的,总之……那一战几乎令他丢了性命,要不遇到秦小姐,恐怕他早就命丧黄泉了。
  最令他面子挂不住的是,五年前的季玉英,不过十三岁,身量未足,乳臭未干。
  “真高兴你还活着。”季玉英淡淡地说,面上无甚表情,看不出来有什么高兴的样子。
  在他的视线下,袁暮几乎是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脸上的伤疤,然后惊觉自己的动作已经落了下风,转而握紧了武器。
  客栈里的众人立刻用一种“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龙吟剑主人季玉英”的眼神看向坐在七号桌的青衣公子。
  来了这么多大人物,看来这一次的武林大会会非常之热闹呀。
  站在一旁被众人遗忘了的盛宝华好奇地看了看那个龙吟剑主人,然后蹦了一句很有文采的话来,“眼如点漆肤凝脂。”念完这一句,她小小回味了一下,甚觉得意,若是爹爹知道她会吟诗一定会夸她的,小胡子叔叔也会刮目相看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念完这句诗,盛宝华感觉客栈里的气氛突然凝窒了一下。
  来福和旺财都双手捂面,已经不敢去看那位龙吟剑主人的脸色了,这是□裸的调戏吧调戏吧调戏吧……
  人家明明好心替她解围来着……
  季玉英的视线如寒风过境一般扫向盛宝华,无奈该姑娘天生缺根筋,还在摸着下巴回味着自己刚刚那句很有文采的诗,嗯,那句诗是出自哪里来着?
  “砰”地一声响,秦罗衣一脚踹翻了刚刚收拾好的桌子,“季玉英?你嚣张什么,本姑娘来会会你!”
  季玉英将视线调回秦罗衣的身上,只淡淡一扫而过,“休要自取其辱。”
  这句话简直是火上浇油,秦罗衣怒气冲冲拔剑而起。
  “如果是你身后那个人,我倒可以会一会。”季玉英忽然道。
  只这一句话,却让秦罗衣变了脸色,唯有她明白,季玉英所指的她身后那个人,并非曾是他手下败将的阿七,而是另有其人,可是……这个人居然可以看出破绽,实在太可怕了。
  这么一想,秦罗衣咬咬牙,收了剑,“真是倒胃口,阿七,我要休息了。”
  刀疤阿七立刻躬身相送。
  秦罗衣却是忽然停下脚步,看向财如命,“莫要忘了,这个位置,我定下了。”
  财如命看了看墙上钉着的那一排金叶子,笑容可掬地频频点头,“这个自然这个自然,在下一定不会让别人染指这个位置的。”然后又扬声道,“旺财,带姑娘上楼去最好的房间。”
  秦罗衣傲然上楼。
  “来福,搬把梯子,把那些拔下来。”财如命指了指墙上的金叶子,乐癫癫地道。
  来福应了一声,搬梯子去了,只剩下盛宝华一个人可怜巴巴地瞧着那张被踹翻的桌子发呆。
  财如命瞅了她一眼,笑眯眯地凑了上去,悄声道,“盛姑娘,厨房里熬了鸡粥——”
  盛宝华立刻精神一振,吞了吞口水,抬起脑袋用无限期望的眼神看着他。
  财如命笑着转身去厨房,盛宝华立刻跟了上去。
  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抱着小碗舀粥喝,盛宝华很是满足。
  财如命摸了摸下巴,眯起眼睛,刚刚季玉英的话让他产生了一些怀疑,再细看那位秦家大小姐,他又肯定了自己之前的观点,那位秦家大小姐只是个花架子,至于那一手钉金叶子的功夫,恐怕在她身后的暗处另有其人。相比那位只是花架子的秦家大小姐,杀人无数的袁暮自然更为可怕。再看看眼前这个抱着小碗舀粥喝的盛姑娘,在争抢位置的时候,她明显就无视了秦罗衣,而选择了对袁暮妥协。
  “在下非常好奇,刚刚盛姑娘对着秦大小姐的青罗剑都是面不改色,为何对着那个刀疤阿七就服了软呢?”笑眯眯地喝了一口粥,财如命问。
  盛宝华拿着调羹的手微微顿了一下,然后仰起脸儿笑得一脸天真无邪,“小胡子叔叔说,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比较可怕。”
  瞧着那双小狗儿一样的眼睛,财如命笑了起来,“嗯,我该说什么好呢,天生小动物的直觉么?”
  吃饱喝足的盛宝华又回到了前厅,靠窗的位置是坐不得了,她便一屁股坐在了门槛上,双手托着腮,眼巴巴地看着大街前人来人往,期待着她的大侠快点出现。
  正在她等得有些无聊的时候,有一双脚停在了她面前,盛宝华眼睛一亮,仰起脑袋,“大侠!”
  在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时,她有些失望,不是慕容云天。
  季玉英面无表情地俯视着那个傻呼呼地坐在门槛上的红衫少女,看着她眼睛里的亮光在看到他的时候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慕容云天不会来了。”
  盛宝华愣了一下,“忽”地一下站起身,却还是比他矮了一截,依然得仰视他,“怎么会,他应该要住客栈的呀。”
  季玉英稍稍有些意外,他住在客栈里的这些日子天天看到她傻呼呼地坐在窗口等,一等就是五天,原本以为她只是因为慕容云天随口一句承诺就坐在这里安心等,却原来她是算计着慕容云天也要住客栈,才在这里守株待兔的?
  “王景言邀请一些人住进了白湖山庄,慕容云天也在其列。”季玉英淡淡道。
  王景言是现任武林盟主,白湖山庄便是他的庄园。
  这话刚说完,盛宝华便将乌溜溜的眼珠子定格在他的脸上了,大大的眼睛写满了三个字,“带我去带我去带我去……”
  季玉英别开眼睛,转身就走。
  盛宝华赶紧地跳起来跟了上去。
  “跟着我干什么。”季玉英的声音轻飘飘的传来,脚下却没有停。
  “跟你去白湖山庄呀。”盛宝华大喇喇地答,继续跟着。
  “你又怎知我一定去白湖山庄。”季玉英平板无波地道。
  “哎呀,要是慕容大侠被邀请,那季大侠也在定在其列嘛!”盛宝华极其狗腿地道。
  “真难得季某也能入了姑娘的法眼。”季玉英继续平板平板的道。
  “季大侠年少成名,使一柄龙吟剑笑傲江湖,不知道是多少姑娘的梦中情人呢——”娇娇俏俏的嗓音里带着明显的马屁味道。
  “岂敢岂敢,在下相貌平平,哪里入得了姑娘的梦。”季玉英用平板的语调讲着谦逊的话,语气里却没有一点谦逊的意思。
  “谦虚谦虚,眼如点漆肤凝脂,大侠是气质美人哇!”盛宝华摇头晃脑地念出那句让她得意很久的诗。
  正在她洋洋得意的时候,季玉英忽然停下脚步,盛宝华收不住脚,便一头撞上他的背,痛呼一声,她赶紧捂着脑袋揉,结果一抬头,便对上了那双点漆般的明眸。
  “眼如点漆肤凝脂?”他扬起一边眉毛。
  “呃……唔。”
  “自然是比不起慕容大侠的。”慢悠悠地抛下一句,他转身继续走。
  盛宝华傻眼了一下,忽然记起来刚到悦来客栈那一天,有人问她慕容云天什么模样,她信口便道,比龙吟剑主人季玉英还要俊俏,比紫玉阁阁主梅傲寒的武功还要好……
  那时候……这个家伙也在吧。
  这个小心眼的家伙真记仇!
  正腹诽着,季玉英已经走到马厩旁,翻身上了马,盛宝华赶紧地凑上去,伸出爪子揪着他的袍子下摆,用湿漉漉的眼睛瞅着他,无声的恳求。
  季玉英低头瞅了瞅揪着自己袍摆的爪子,再看看那双乌溜溜的眼睛,无语了半天,伸出手来。
  盛宝华立即松开他的袍子,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将爪子交到他掌心。
  感觉到掌心里软软的小爪子,季玉英抿了抿唇,握紧了,一把将她拉上了马。
  财如命抱着双臂站在悦来客栈门口,眯着眼睛看着年轻的男子带着红衫的少女绝尘而去。
  白湖山庄
  江湖上有一庄二府三阁之说,一庄便是指现任武林盟主王景言的白湖山庄,凤仙镇则因为紧邻着白湖山庄而成了武林中人经常出没的所在。虽然武林人士常在这里扎堆群聚,但却又因为白湖山庄的存在而从未发生过械斗。
  月华如练,枣红的大马停在白湖山庄门口,季玉英勒紧马缰,然后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软绵绵地从马背上滑了下去,眉头一拧,他反手一把拎住了那个东西……
  正是睡得无知无觉,并且口水横流的盛宝华姑娘,这一路没有把她弄丢在半途真是奇迹……
  季玉英无语了半晌,拎着她跳下马,这么一番折腾,盛宝华姑娘居然还是一点要醒的迹象都没有,兀自睡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猪。”捏了捏那红扑扑地脸颊,他拧着眉毛一脸嫌弃地看了看手上沾到的湿嗒嗒的口水。
  某人咂咂嘴,继续睡,还将脸在他手上蹭了蹭。
  这个时候任谁宰了她卖了她,她都不会有反应吧,真不知道她是怎么一路安然无恙地从宝云山跑到凤仙镇的。季玉英无力地瞥开眼睛,牵着马,扛着睡得跟昏迷没有两样的盛宝华姑娘进了白湖山庄。
  刚进山庄,便有人迎了上来,来的是个身着蓝灰色袍子的中年男子,正是白湖山庄的管家邱唐,他惊疑不定地看了看季玉英扛在肩膀上的东西,“季公子,那是……”
  该不是……尸体?!
  季玉英嘴角微微撇了一下,“一头猪。”
  邱唐“咦”了一声,再细细一看,竟是个姑娘,“抢来的?”说着,用一种匪夷所思的暧昧目光盯着季玉英瞧,真人不露相哇,想不到这个面瘫公子对喜欢的姑娘家下手竟是如此的生猛。
  “捡来的。”季玉英面无表情地道。
  “放心放心,我不会告诉盟主的——”邱唐一副八卦兮兮的表情,“不过呀,强扭的瓜不甜,姑娘家还是要靠哄的才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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