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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20-01-18    作者:自由往来的    来源:m.6969x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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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

  我做什么?

  ——《费加罗的婚礼》

  到了异国他乡的人,面临第一个问题不是张口吃饭而是开口说话。

  有个托福考六百分的留学生,一到美国去麦当劳买吃的,他对自己的英语会话能力以及听力相当自信,排队站到了柜台前,准确无误地报上一个套餐编号。里面的美国小伙随口问了句:“That’sit?(就这些吗?)”这位老兄愣住了,不明白要他“再吃”什么?语言不是照本宣科的东西,它是特定环境里的空气,流动变化,无所不在。

  像我这样到了美国,别说“托福”这词拼不出来,连数数都不过十,等于一个聋哑人。别无选择,到安娜堡第二天,我被妹妹送进了语言学校。

  这是一所属于安娜堡小城的成人教育学校,主要教授语言课程。安娜堡可算纯粹的大学城,所有设施与周边地区全都围绕密西根州立大学而建立。

  到这来上课的学生应该都是安娜堡的居民,定居的定期的短期的,多多少少和密西根大学有些关系。因此,入学手续并不复杂。

  我在办公室拿到一份考卷,需要通过笔试和听力测试。负责登记注册的小姐非常亲切,虽然胖得离谱还有满脸雀斑,说起话来却细声细气婉转动人。妹妹翻译说她叫我别紧张,考试只为了解学生现有的英语程度,安排适当的班级。

  我没有很紧张,就怕丢人现眼。试卷里全是选择题,我一闭眼开始瞎蒙,从头蒙到尾,比规定时间早二十分钟完成了所有选择。结果出来了,没有分数,没有一年级二年级,我被编在某个班,英文的我看不懂。问妹妹,她鄙夷地说是最最初级的班。

  我说那又怎么样?所以要学习嘛,美国人也不是生下来就会说英语。妹妹学美国人样翻了翻白眼,让我放学自己坐巴士回家。她开着一辆喘气咳嗽的小破车,自己走了。

  上说能怎么样,跟在胖妞大屁股后面往初级班走的时候,我还是难受了一会儿,想着妹妹刚才的神态,真让人无地自容。我不由得缩起脖子觉得抬不起头来。

  初级班教室在走廊尽头靠东边操场,途经其它一个个教室,传出阵阵嘈杂,混合着世界各地的语言。我只用眼角余光扫了扫,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生怕被人记住了面孔耻笑——是初级班的。当时,怎么会想到:走进那个教室还有一段奇缘等着我。

  拐进一道门,迎上来一条花裙子,胖胖的办公室小姐让开一些我才看到这位老师的脸,皮肤很白的白人,栗色的眼睛和金黄的睫毛,金黄的头发梳成马尾辫。她笑容可掬地过来搭我肩膀,薄薄的唇里亮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可以做牙糕广告的那种。接过了我的登记表格,算收下我这个学生了。

  放眼再看班上其它同学,大约有十几二十个,分散在摆成方框型的长条课桌边,中间一块空地连着讲桌,乍一看不象上课象开会。各色人种,男女老少,表情严肃,正襟危坐,出席什么国际代表大会呢,实在可笑。我也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员,自己找位置坐好,摆出为国争光,顽强拼搏的尊容。

  没有上课铃声,老师看看墙上的钟,送走了办公室小姐关上门走到讲桌旁。

  她说了一串话,大概是说开始上课什么的,下面学生没啥反应,估计和我程度相当,都听不明白,都直愣愣望着她。只见她自顾自开怀大笑,继续自说自话,想必是当久了初级班老师,练就了如此超然的对牛弹琴而自得其乐。

  然后,她的目光转向我,让我脸上的温度失去了平衡。她的眼睛很温和,看出了我的惶恐,一转身她到板上写了几个巨大的字母:“Sarry”,目不识丁的我以为是“Sorry”,不明白她有什么对不起我们。后来闹明白那是她的名字,叫沙瑞。

  沙瑞老师递给我一张对折的纸片和一支大水笔。四下里一望,每个同学的桌前都立着同样的纸片,写着每个人自己的名字。我按标准写好了放在面前。刚想喘口气,沙瑞示意叫我站起来,念自己牌子上的名字,并且作简单的自我介绍,用英语。我傻在那里,手和脚都没地方放,觉得全班人正虎视眈眈看着我出洋相。

  旁边再旁边一个女同学说话了,“每个人刚来都这样,说你从哪儿来叫什么就行了。”

  沙瑞用食指挡住嘴巴,示意那个女同学别说话。后来才知道,沙瑞规定在这里杜绝同学间说母语,杜绝使用中英文字典。

  其实我能说两句简单的英语,虽然在国内的中学英语考试从来没及格过。含含糊糊蒙混过了关。接下来,每个同学挨个向我介绍他们自己。

  我能听出来的国家有几个,比如中国、墨西哥、俄国、韩国、伊朗、小日本……

  沙瑞在板上写下几条用于自我介绍的句式,大家又跟着读了几遍。真叫依呀学语,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看上去一个比一个低能,我也觉得自己像弱智。

  教室里的墙上贴满花花绿绿的纸片,写着斗大的英文字母,常用人称,常用动词变化形式等等,还有看图说话,像幼稚园。沙瑞上课的语气因此而颇有幼教老师的风范,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她逼着每个学生开口说话,不管如何生硬或者词不达意话不成句,她都饶有兴趣凭空想象猜测着种种异国风情。

  教室中间宽敞的空地是让她连比划带动作的活动场地,让我们观摩她的哑剧小品。

  第一天上课,我不得不感慨沙瑞是个非常好的启蒙老师。

  她鼓励我们要敢于开口,勇于表达,然后要求不管句子多么简短,不管词汇量多么贫乏,必须字正腔圆,发音标准。每提一个问题,她会绕场一周挨个跟每个人对话,纠正发音,根据她推测的意思补充句子。她说的第一遍我们听不懂,她马上换一种方式说,还不懂,再解释,如此反复又配以形象化的动作表情,直到每个学生都点头表示明白。所以一堂课围绕一个话题都讨论不完,比如她叫我们说出自己名字的来历,就要听每个人讲一段故事。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听懂了很多英文描述,还有一些表达中常犯的语法错误。没有死板的灌输,只有轻松的交谈和愉快的交流,从中却能学到更多有用的语言技能。我喜欢这个老师,庆幸被分到这个班上。

  后来,有几天沙瑞生病,一个中年女老师来代课,发下一堆学习资料,全被我们当草稿纸画。等沙瑞回来,全班同学更爱她了,没人怕她的感冒会传染。沙瑞很感动,说也很想念我们,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不知是伤风还是伤心。

  走出校门好些年,我不是个孜孜以求的好学生,可在这里如沐春风细雨,格外滋润。

  我恍然大悟:从前不好好读书都是被老师害的。得出这个结论,我更加勤奋,上课积极主动,踊跃发言,主要表现在跟沙瑞老师胡搅蛮缠,专拿刚学到的语言逗乐,属于班上头号捣蛋专家。不过,沙瑞很喜欢我制造的气氛,配合她的灵活教学。

  她介绍美国的国旗国歌,我会问她:美国国旗为什么只有星星没有月亮?

  谈到土拨鼠报春,美国有个土拨鼠日,我问有没有苍蝇日,报告夏天的到来。

  通常我能让沙瑞笑得前仰后合,用高八度的声调拐着弯叫我大名,然后乐呵呵地解说半天。有时她也会拒绝回答我的忽发奇想,笑完了鼓励全班同学向我学习。

  我的英文表达能力在班上进步最快!

  那是一段很枯燥的日子。

  人生地不熟,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朋友,更没有娱乐,只能在学校找到一些乐趣。

  每天我搭上门口大巴士,坐到总站,换另一班才可以到达学校。路上半个多小时,我通常戴着随身听耳机,来来回回放REM的专辑,是从大堆完全听不懂的英文盒带里挑出来的,喜欢他们既沧桑又充满幻想的音乐。独特流畅的吉他伴奏在那段时期充斥耳膜,陪伴着我一天又一天的路程,以至于后来只要听到REM的音乐,就会重现大巴士上一路看到的风景,重新咀嚼那时的寂寥心情。

  上课时,我总是百无聊赖地观赏同学身上的异国风情。

  来自阿拉伯的大婶,每天换一块花头巾,搭配不同颜色的长袍,仪态端庄的样子。

  墨西哥女孩只能用琳琅满目形容她,耳环估计在三对以上,稍微一动脑袋就叮当作响,手上戒子最起码有八个,她的十指从来并不拢。

  欧洲人通常穿着正统,但有个从北欧独联体来的女同学时常坦胸露背,性感得呼之欲出,把班上默默无闻的男同学引得直咽口水。

  两个韩国同学喜欢穿点小名牌,POLO什么的,正襟危坐很拘谨。

  印度女人大概不习惯冬天,因为没法在户外展示她们身上的轻纱薄缎,一进教室脱了外套才露出花枝招展的长裙,扭摆着快冻僵的脖子。

  中国同学,不约而同爱穿国产羊毛衫,五颜六色带花的,单纯的鲜艳。

  我比较例外,首先痛恨羊毛衫,箍在身上冷不保暖一热就捂汗。然后我很快发现在这里室内暖气足,里面最好少穿点,外套要厚要挡得住风寒。我爱穿衬衫,白衬衫牛仔。班上同学中我是最朴素的。偶尔翻点花样,会套上一件手工织的心领毛背心。

  我和每个女朋友分手,都要求她们给我织一件毛背心,所以我有七件不同颜色的。

  记得从穿衣服可以自己作主开始,我就专挑比较中性的。

  社会发展的历史中,体现男女平等的一大进步是女人穿子,以及后来的裤子统一用前门襟。

  小时候,我第一次穿上美国带来的牛仔裤,大街上学校里绝无仅有,美得我好些天撅着屁股走路,惟恐别人看不见两个大贴袋。

  这里的冬天很漫长,积雪覆盖着积雪,没有棱角没有色彩的世界。

  人也变得麻木而纯洁,没有方向没有欲望。

  土拨鼠在睡觉,某个温暖的地方,他们一定是两只或很多只依偎着取暖。

  我一个人走向公车站,积雪没过脚背。我有一双高筒大头皮靴,名牌的,标记是一棵树,最适合雪地里穿。这是来美国以后妈妈送我的最好礼物。她还送我一个电子英汉词典,沙瑞规定上课不能拿出来,平时却很管用。妈妈在更北边的东岸,靠近纽约。

  我并不想她,这么多年习惯了没有妈妈。我想爸爸,他还在中国。

  妹妹,几年不见成人了,半个美国人,说话夹着英文,我听不懂常被奚落。她大学快毕业了,成绩优异,拿着全额奖学金,准备继续读硕士博士,可书读得越多越不近人情。回到家我们形同陌路。

  孤独的感觉不是因为没有家人,来这以前我可是呼风唤雨朋友遍天下的。

  我叼着烟等公车,几个陌生面孔的同学走过来。我的同班同学基本上有车或有人接,和他们也只是认识,还不能算朋友。

  上公车的时候和一个戴眼镜大男孩走到一起,堵在门口他让我我让他。上了车坐在同一排椅子上隔着过道。我猜他是中国人,一问居然也是从上海来的。大老远的老乡见老乡,我们在车上聊了起来。他也挂着一付耳机。

  我问他听什么?他说张学友,最新专辑,女朋友刚从上海给他寄来的。

  他问我听什么?我说带来的旧歌听腻了,随便翻了一盒英文歌,还不错。

  我们交换耳机,听到了终点站。要换不同巴士,下车道别,我们交换音乐盒带,各自带回家复录。约好了明天在学校见面,他在中级班,叫“STEVEN”,他就是吴思迁,我到美国的第一个朋友。

  第二天,下了课我站在走廊外抽烟,吴思迁过来讨了一根,点燃猛吸几口,说是憋了很久了。我们在雪地里跺着脚,看一股股清烟飘升起来,消失在白茫茫的视野里。

  他说住在阿姨家,必须行为检点,哪敢揣包烟在身上?

  我们很快有了共同语言,一起怀念上海的风光岁月。

  上海的早点,生煎包,大饼油条,葱油拌面……上海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市井风情,晾晒出来的衣服迎风飘扬色彩斑斓,到处飘散的诱人气息……上海的娱乐场所,带弹性地板的迪斯科舞厅,KTV包房,桌球俱乐部,通宵电影……上海的生活,谈爱,睡懒觉,打麻将,吃宵夜……最主要是朋友圈子,一呼百应。哪有寂寞、空闲、感叹的时候?

  接下来又开始抱怨美国这破地方,到这简直是被流放,服苦役。

  你一言我一语,时而愤怒时而激动时而叹息,恨不能说上三天三夜。

  从下课聊到放学,一起坐公车一起逛小城,我和吴思迁两个无所事事的上海小混混,他乡逢知己,一见如故。

  几天下来更加无所不谈,我们可算是找到搭档了,放学以后逛到校园的商业街,坐进一家暖融融的冷饮店,看着外面的冰天雪地吃冰激凌。

  听他讲完了上海的女朋友,问起我有没有男朋友?

  很自然的问题到我这就不自然了,不过凭我的判断,吴思迁应该能够接受我的现实。和他交往中不知不觉早有了称兄道弟的感觉,只是他有点木纳没直接反应过来。

  我把冰激凌送进口里,含含糊糊地说:“你觉得我会去找男朋友吗?”

  “你说什么?”其实他一定没听错。

  “你觉得我会去找男朋友吗!?”

  吴思迁一对小眼窘迫地在镜片里看着我,尴尬地笑了笑,说不出话来。

  我坦然地往后靠了靠,说“有过男朋友找我,不过,我只找女朋友。信不信我在上海的女朋友比你还多!”

  吴思迁差点让一口冰激凌噎住,眼看着他硬把那块奶油冰霜咽下去,瞪起小眼珠。

  我继续关注他的反映。

  “我以为大冬天吃冷饮够意思了,原来你还有更刺激的。”

  吴思迁夸张地双手抱拳,连连作揖,“我想都不敢往那想,你居然自己坦白了,佩服佩服,……希奇真希奇,”

  “大惊小怪!还来美国混,有什么希奇的?不就‘五肢不全’,有点残疾吗?”

  “五肢不全?”他翻了翻小眼珠才恍然大悟:“哦……哦!有道理有道理,亏你想得出来!佩服佩服,没想到来美国才三个月就让我碰上了,还是同乡人。”

  “又来了,什么叫碰上了?我是头上长角的怪物啊?”

  “没……没这个意思,我以前听说过,可没想到认识了都不知道。”

  “现在知道啦?和普通人一样吧?”

  他憨笑着,看看我,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那样?”

  我开始不耐烦,“你这人真没劲!什么‘你们’‘我们’‘这样’‘那样’?直说嘛,无,对不对?”

  “对啊,为什么呢?很好玩吗?”

  “去你的!能好玩吗?天生地养我也没办法!苦恼着呢。”

  “那就试着改过来,何苦自找烦恼,被别人当作‘异类’。”

  我简直火冒三丈,听到的话都那么刺耳。

  “什么叫‘异类’?人和人没有完全相同的,连双胞胎都各有所爱,谁和谁不是异类?凭什么非要同化成一类,排斥异己,分什么正常不正常。习以为常!少见多怪!做人要真实,敢于面对自己,无损他人,关别人什么事?”一口气慷慨激昂发了通牢骚。

  他干咳了几声,茫然地看着我,见冰激凌吃完了,又去叫了两杯可乐,小心谨慎递到我面前,“你接着说,我洗耳恭听。”

  有个听众也不错,很多想法积压久了,需要释放。我晃动杯子,浮在上里的冰块哗哗作响。喝了一口,满嘴冰得发麻。

  “其实,我不认为自己是无。我喜欢女孩的心态和你是一样的。反而跟男孩在一起让我起皮疙瘩,觉得像无。我必须接受老天给我的男儿心,就像必须接受老天给我的女儿身一样。”

  吴思迁听得一愣一愣,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些问题。

  “现在所谓的无,那是简单从生理上划分的性取向,因此一般人很难理解。其实生理与心理完全是两回事,科学上也是两个领域。大部分被称为无的和我一样,在心理上的性取向根本就是异性!就像生理上的残疾,难道残疾人没有权利用健全心态正常生活吗?欧洲发达国家,文明程度高的社会早就接受无是正常现象了。只有愚昧无知,顽固不化的人才会歧视所谓的异类。”

  “哎哟,你在作学术报告啊,听得我云山雾罩,搞不懂,搞不懂。反正我们是朋友,我保证不歧视你,行了吧?按你说的,应该把你当兄弟。”

  “我有个学科学的妹妹,只会给我灌输理论,可她还是反感无。”

  吴思迁揉揉鼻子,推心置腹地表示:“我说不上反感,以前不知道,听你这么一说,多少明白了:你认为自己是男孩,对吧?”

  “不是我认为,是人体里给荷尔蒙下达指令的脑垂体起的作用,天生的……”

  “越说越复杂,你饶了我吧。”

  “行啦,朋友嘛,让你多了解我。”

  “呵呵呵,听说交异性朋友最好是无,友谊牢靠。”

  “想通啦?想通了就好,以后可以兄弟相称了。”

  “是是是,小弟今天算认识你了。”

  有一阵子,我和吴思迁过得很开心,很有活力。

  我们放了学到处找地方喝饮料,消磨时间,或者买一张票混进电影院看好几场电影。在学校,下了课抽烟聊天,到操场上打雪仗,对所有的女同学评头论足……

  过了一阵子,我们又都觉着无聊,煞有介事互相鼓励学好英文。因为口袋里的零用钱越来越少,会英语才能找份工作自食其力,不然力过剩。

  有时候,我们大眼瞪小眼,发现一些不明不白的渴望,时不时在心底烧灼一下,不疼不痒。皑皑雪地上,偶尔跑着一两只觅食的小松鼠,蓬松的大尾巴上下跳跃,像乱窜的火苗一闪而过,踪影全无,留下一串似有似无的痕迹。

  我知道这是潜伏的躁动,有根源的。

  雪还很厚,一层盖过一层,刚下的很松软,却把下面的压成了厚硬的冰霜。天气还很冷,没有穿透力的太阳被寒风吹来吹去,徒劳无益。孕育生命力的草草木木被封存了。

  我们的心情也被封冻了,像冰面下的河流,惴惴不安。

  和平时一样,我翻开沙瑞给的学习资料,想找些可以借题发挥的笑料娱乐大家。这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没法保持沉默,沙瑞一提问,就“嗨,嗨,嗨”冲着我来。我成了班上每日一笑的栏目主持人了。如果我三天不逗乐不发言,一定被当作脑膜炎。

  好在我乐此不疲。正在我酝酿的时候,教室门被无声地推开,一个巨大的身影挡着阳光堵在门口。是那个管登记的办公室胖小姐又送新同学来了。

  随着她一个笨拙的转身,有道白光飘然而入,逆着上午的太阳,格外晃眼。

  我凝神望去,一个美少妇垂手立在了门边,娉娉婷婷,面目清秀——那道白光是因为她穿着一件纯白的兔毛长大衣,白色的紧身长裤和白色短靴。

  我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

  以性感美艳著称的俄罗斯小姐朱丽叶坐我旁边,她忍不住凑过来感叹:“Sheisbeautiful!(她真漂亮!)”让一个爱美的女人由衷说出这句话可不容易!

  “Yes,Ithinkso.(是啊,我同意)”我处于半痴呆状态,应着朱丽叶,眼睛却一直停留在新同学身上。她脱下大衣挂进门边的衣橱,随便挑了个空位子坐下,在我斜对面。

  回过神来,我发现班上每个人都在注视她,并非我一个人头昏眼花。顺着大家的目光,我又定定地望过去,她穿着一件紧身细条纹淡茶色羊绒衫,曲线玲珑的腰和胸,圆润的双肩。耳垂上有一对珍珠熠熠闪亮,犹如她周身散发的浑然一体的神奇光泽——找不到言辞可以形容,非常统一的完美。

  众目睽睽,她的一举一动无比从容,从身后椅背上的包里取出笔和练习本,轻轻放到桌上。然后抬了抬长长的睫毛,眼神柔顺,然后微启了一下轮廓优美的双唇,悠然舒了口气,把目光投向沙瑞。

  沙瑞仿佛也为她的美怔住了,如梦初醒地补发一份学习资料,全然忘记了新同学要自我介绍的“国际惯例”。

  我嚷嚷一句提醒她,大家善意地笑了。沙瑞一拍脑门,回身取了纸卡片和水彩笔递上前去。新同学迷惘地看看带头起哄的我,又看着用英语在讲解规则的沙瑞,然后明白了在卡片上写下“SUKKY”。她的脸上平添了一抹红晕,念出名字,介绍自己从南韩来。

  我眨了眨发直的眼睛,从此认识了这个叫淑景的女人。

  一下课我直冲到吴思迁班上,咬着耳朵告诉他:“我们班来了个美女!”

  “哪里人?”

  “韩国人。”

  “韩国人?韩国好象不出美女啊。”

  “管她哪里人,真的很美,像以前日本电影《生死》里的女主角栗原小什么卷的。”

  “管她哪里人?不说中国话怎么沟通?不沟通只有看的份。”

  放学时,吴思迁站在我们教室门口,看到了新同学雪花般飘过去。

  我走出来迫不及待问:“怎么样?”

  “嗯,不错,身上好香,有女人味。不过看上去架子很大,很难接近。”

  “那叫清高。爱穿白色的女人比较难接近。”

  吴思迁伸出两个手指头,讨了一根烟夹着,“跟你说了,那都是圣诞树上的果子,好看不能吃的。”

  “咳,看着赏心悦目也好。”

  “可别想入非非!你不会是想吃天鹅肉吧?看你着了迷似的,今天特别兴奋。”

  “去你的,没看出来吗?她是个小少妇啦。”

  “那你就安分点,美国这边开放的大姑娘多着呢,会接受你的,慢慢找。”

  “偏偏我不喜欢开放的,不管东方西方,还是清高的女人可爱。”

  “清高,不清高,我们学校的女同学基本上都是嫁了人的良家妇女喽,没我们什么事了,慢慢熬吧,我做好了打光棍的准备。”

  “算了,望梅止渴吧。托你办的正事有消息吗?”

  吴思迁的阿姨在图书馆当馆长,有机会可以安排空缺让我们去工作。吴思迁笑眯眯说他下礼拜就开工,大概五块多钱一小时。至于我,要等他进去后再等机会。

  “我巴不得你也去上班,不然图书馆那么安静,会闷死我的。”

  “那就看你的了。没想到在美国也要沾亲带故走后门。”

  吴思迁拍着胸脯,保证我很快能进图书馆。

  过于平静的生活,任何小变化都会牵动情绪。

  心情好,起得早,可换了几件衬衫照了半小时镜子,我才赶着出门,差点误了公车。坐下一班起码迟到二十分钟。我知道自己注重外表是因为班上的新同学。

  上课的时候,我还是继续发挥我的喜剧天份,表情严肃地制造笑料。大家前仰后合乐不可支,我装得一脸无辜,甚至沙瑞会拿着讲义过来拍我脑袋,当然也是乐呵呵的。

  比如那天,做对话练习,学比较级的运用,沙瑞发下来的资料上有统一句式,要我们往里面填词,然后用对话形式当着全班大声念出来。我和朱丽叶编在一组。

  朱丽叶的句子是:“(昨天我买了一个新手袋,你觉得比那只旧的好吗?)”她填的是“handbag(手袋)”我在回答的句子里故意把它改成了拼写发音相似的“husband(丈夫)”。所以,等她念完了,我清晰响亮地回答:“(是的,我认为你的新丈夫比旧的好。)”重音放在“husband(丈夫)”上。

  第一个明白过来的当然是沙瑞,笑得弯下腰去。我又重复一遍,引来更多笑声,朱丽叶举起一杆笔要敲我,我再对她强调:确实听你说昨天买了个新丈夫。

  刻意出风头的时候,我会不经意地看一眼淑景。通常见她启齿一笑,我才格外满足,确信在她心目中我是非同一般的。而她的美丽,令人没法熟视无睹,特别是每天一变,超凡脱俗的装扮,更害得我目不转睛,为了她上课走神是常有的事。

  由此,沙瑞觉得我太安静了,冷不防提问过来,慌得我满桌子找习题。朱丽叶常在旁边提醒。有一次造句,沙瑞又点名叫了我,手忙脚乱不知道她问什么,朱丽叶耸着肩无可奉告。我傻眼了,要求沙瑞再说一遍,沙瑞摇头,同学们笑,想必是我平时装傻装惯了,真犯傻都没人信了。偷眼再看淑景,正颔首暗笑,两颊泛起唯有我能察觉的红晕,她应该明白我何以发呆。不由得我心头发热,好像有了某种默契正在建立,虽然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沙瑞重复说要用动物造一个比较级的句子。我立即不加思索说:“乌龟跑得比兔子快。”全班人又大笑,沙瑞佯怒着笑问:“AreyouOK?(你怎么回事?)”我还是强调:乌龟跑得比兔子快,因为兔子去睡觉了。大部分人同意我的说法,连淑景都跟着又笑又点头,眼波流转,让我心旷神怡。

  日渐北归的太阳开始发威,冰雪在松动,变成水滴迅速逃窜,渗进广袤的土地。久违的色彩像斑剥的油画在视野中显现。有生命的枝枝叶叶趁风抖掉负荷,尽力舒展。空气中流动着荷尔蒙或是发绿的味道,令人感觉微微刺激而迷离。

  吴思迁没空陪我瞎逛了,一放学就赶去图书馆上班。实在无聊,我陪着他去上班,对他的工作程序了如指掌。我喜欢那里的环境,齐扎扎的硬皮书砌成一堵堵墙,迷宫一般的小巷通道,这才感到书山有路学海无涯。

  我和吴思迁在书山学海里决定放弃,做学问太不容易了,我们还是好好挣钱,自食其力,先把人做好了。

  吴思迁是人可不是东西,拿着人家的工资,磨洋工起来看得我肠子都痒痒,做做停停喘口气,拿本书像掂份量,在手里倒半天放上书架位置还是错的。一车散书几个小时都归不了位。反而我在旁边模拟示范比他效率高。

  老天有眼,几个星期以后,等到空缺的我也登记上班了,钱不白拿,活不白干。

  每一天的生活又多了些意义,令我满面春风。

  没面子的是我的英语不过幼稚园水平,在初级班混混,胡说八道没关系,到图书馆上班难免和美国人打交道,碰上经理有话吩咐,我只有翻白眼,白痴加口吃。吴思迁英文比我好,帮着翻译,编在一个组里上班,功劳苦劳都成了他的。自己兄弟没啥可计较,其实都一样,论小时记工分,多干少干,心里结算。

  这份工挣钱不多,但是悠闲自在。常和吴思迁一起怀念上海,感叹社会主义好,资本主义糟,闲工资不拿白不拿。图书馆一侧的工作电梯直通下面的边门,我们每小时下去抽根烟,或者溜出去吃点东西。

  一不做二不休,我和吴思迁都是爱耍小聪明的人。

  我们每放好一车书应该在工作记录板上登记,因为临近考试,图书馆特别忙,工作间里堆满了收回来的一车车散书,不送出去上架就是我们失职。问题是我们拉出去放掉一车整理好的,绕回来又收满一车散的,如此反复没完没了。晕头转向一阵子,吴思迁大呼:不行了,不行了。我开动脑筋,先把工作间里晚班同事整理过的书通通打乱,看上去全是刚收回来的,然后在记录板上画了两个“正”字,完成了两个人整天的工作量。

  吴思迁一拍大腿,“太绝了!真是高招。”

  我伸手弹他脑门,“不是叫你偷懒!改变一下工作方式。拉出去收回来多此一举。”

  一般来说,看书的人从架子上抽出要的书,都会就近找个桌子阅读,完了丢在那里要我们去收。忙的时候不如直接捡了散书就近上架,省工省时省力。

  通过我们缩短程序的工作方式,一下午干完了别人一天的活,散书没有了,工作间积压的很快减少。从记录上看,我和吴思迁功不可没。

  我们照样有时间抽烟闲聊,想着别人吃苦耐劳的傻干,真为我们中国人的聪明才智骄傲。

  闲聊起过往一段段风流史,我和吴思迁都不逊色,恋恋红尘,何处无芳草?

  “好汉不提当年勇,偏偏现在是光棍两条!”我总结。

  “光棍两条?你……你有吗?”吴思迁怪笑着指指我。

  我脸红了,敲掉他指过来的手,“你小子揭我短!好,看看谁先泡到妞,你继续做你的光棍吧。”

  “嘿嘿,想上那个韩国女人吧?泡上别人我信,追她?难!”

  “没办法,除了她,还没看上眼的。”

  “老大!你眼界再高也别看上外国人呀,就你那点英文怎么泡妞?上床还要带字典,一本英汉,一本英韩,累不累?”

  “小老弟,你别小看我,敢想才敢做。”

  “夜里瞎想,白天白想!你有什么能让人家看上你的?”

  经过多年挣扎与磨练,对于自身缺陷已麻木不仁,我才不在乎吴思迁的冷嘲热讽。

  “知道什么叫非份之想?就是并非过份的想法!”

  一段日子仔细观察和偶尔碰上的视线,我越来越肯定淑景能感觉到我的热烈,还有她闪烁双眸中不小心流露的寂寥和渴望。

  我还没想好一个接近她的举动。

  有些天,到了上课时间,淑景座位还是空的,我就开始心神不定,看着墙上的大钟怀疑它是不是走得太快了。后来,我知道每星期有两三天她会迟到大约十分钟,对沙瑞说是为了送小孩上学。

  摸清了规律,我故意在大门口抽烟,拖延时间,等着她急匆匆路过,微笑点头打个招呼。有时候我会拉住吴思迁作陪,他见到淑景马上满脸堆笑,神情诡异,反过身笑我是“痴汉等老婆”,不过,是别人的老婆。

  如果哪一天淑景没来上课,我一定像掉了魂似的,坐立不安。

  吴思迁说我完蛋了,明摆着不可能的事却已经跌进去那么深,单相思到无药可救。

  单相思总比没相思好。我因此而活力倍增,快乐无比。

  吴思迁受我影响,没事两人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从这个教室窜到那个教室。我们亲密无间也不会被人怀疑,因为我举手投足比他还像男孩。

  我生日前一天,课间的时候,吴思迁送来一张生日卡。我属鸡,卡片上有只漂亮的大公鸡,打开里面是几幅漫画:1、大公鸡娶回小母鸡2、小母鸡生了蛋3、用自己的蛋做蛋糕4、给大公鸡过生日。我乐呵呵看完了,卡片让朱丽叶抢过去,传给大家看。

  沙瑞建议给我开个生日派对,明天每个同学带一份吃的来聚餐,最好是有本国特色的。全体同学一致通过,反应热烈,商量好了,我请大家吃蛋糕,沙瑞准备饮料和餐具。

  吴思迁积极要求参加,沙瑞同意,问他带什么来?他说照像机,为大家留影留念。

  事情就这么定了,我到美国的第一个生日有点国际主义色彩。

  吴思迁对我眨眼示意,到了门口点上烟,他眯起双眼说:“怎么样?还是兄弟我想着你吧?明天有机会拍几张美人照,留着给你解一解相思,呵呵,怎么谢我?”

  “美人照!我早算计好啦!兄弟之间还用谢?你总有要我帮忙的时候!”

  第二天,我穿上新买的名牌衬衫,花了我半月工资!拎着一个大蛋糕上学校。

  中午的时候,大家迫不及待各自摊开了大包大盒的食物,摆满了两张大长桌。沙瑞带头往嘴里塞,挨个品尝,从中国饺子、炒饭到德国咸猪脚,从墨西哥卷饼到日本寿司,从巴基斯坦手抓饭到中东烤肉……自助餐形式,我们排上队个个饥不择食装满一大盘。估计没人还记得是给我过生日了。

  淑景带来的是韩国炒粉条,里面配菜五颜六色切得很细,她用筷子心挑起长长的透明的粉条,放进每个人的盘子。惟有她看着我说祝我长寿,提醒了大家举起饮料杯祝福声声。我心潮澎湃,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可惜吴思迁错过了这感人一幕。

  我极想让吴思迁看到:淑景对我有那么一点情有独钟的意思了。不然他总打击我自作多情。他来的时候,好吃的差不多挑完了。我说他活该!也太不尽职了,罚他先照相后吃饭。他急了,说拍人家的吃相啊?谁愿意?

  沙瑞一定是吃饱了,想起来放音乐给我们听,又带头跳舞帮助消化。

  我拿起吴思迁的照相机赶紧抓拍,镜头扫了一圈,还偷拍了几张淑景微笑旁观的大特写。吴思迁嘴里填着两个饭团的丑态也被我照了几张,他瞪圆眼睛更像只胖青蛙了。

  闹上一阵,该我切蛋糕了,沙瑞拿出一顶尖尖带穗的花帽子给我戴上,还要点蜡烛,吴思迁总算腾出手来举起了相机。

  吹蜡烛许愿,我想不出具体内容,只求朦胧美好的感觉吧。

  分蛋糕的时候,我一手拿刀一手拿盘子,低下头,帽子上闪亮的长穗耷下来,挡在眼前痒痒的。我突然感觉有人在旁边帮我撩开了扶上帽沿,那种轻手轻脚的细心温柔迅速通电般传遍全身。“啪”的一声,一块蛋糕翻出小盘子掉在桌面上。

  果然是她。我抬起头,第一次如此近距离面对她的眼睛,几十分之一秒的时间里,一切静止。随后一切又成了慢镜头,在我周围翩翩起舞。

  吹蜡烛许愿还挺灵的。

  相片洗出来,我印了两套,一套自己保存,一套分给同学。送到淑景手上的信封是最厚的。她很聪明,直接收进包里,没拿出来在同学面前现眼。

  朱丽叶的几张相片马上在班里传开了,她嫌我拍得太少,还抢了一张沙瑞的,合影里她站在旁边。

  男人爱照相是喜欢去捕捉的感觉,女人爱照相是喜欢被关注的感觉。女人照相为了留住美丽,男人照相为了摆弄相机。吴思迁的傻瓜相机太旧了,照出来的相片,近了模糊远了模糊,正中间的会变形,只有门窗或桌椅板凳,头发耳朵或衣服扣子比较清楚。

  放学以后去上班,我和吴思迁坐在工作间的小车上看留下的那套照片。

  “看看你这破玩意儿,什么年代的?老花近视带散光,白费我们一番苦心。”

  “不错啦,老兄,你看这张多清楚!”

  我探头过去一看是他自己,青蛙造型。

  “我拍的几张还凑合,你的不行,加上本来就近视。”

  找到一张沙瑞跳舞的,背景里正好拍到淑景帮我扶帽子!我激动万分。

  “你看你看,这张多可惜,太模糊了,她在我旁边,……”

  “唉,你能不能别太认真?就算她对你有好感,不过交个朋友。”

  说的也是,我必须用平常心来看待自己对淑景的爱慕吧。

  下了班,我独自从巴士站往家走,繁星满天,寒意正浓,冰雪消融着让气温更低了。我裹紧羽绒外套,怀里揣着美人照,厚厚的,却没有带来一丝温暖。

  我走着,想着,寒冷透心,想来想去,想着淑景,实在没什么具体奢望,朦朦胧胧的感觉,或许恋爱,或许寂寥,在异国他乡找点精神寄托罢了。我需要女人,与生俱来的需要,像任何健康正常的男人一样需要女人的爱,关爱恋爱情爱性爱。

  从不懂事到懂事,我背负着生理和心理的矛盾反差,长这么大容易嘛?

  从小到大,和男性肩并肩,只有交情,和女性面对面,会有感情。幼儿园开始,只跟男孩玩打仗,不跟女孩过家家;上小学时,敢跟男孩打赌爬到树顶往下跳,省着牛奶糖讨好漂亮小姑娘;进了中学,嘲笑追我的男同学,喜欢漂亮的音乐女老师。

  和男朋友一起,有说不完的英勇事迹;和女朋友一起,有过热恋有过性经验。

  某年某月某一天,发育良好的我总算认清自己:普普通通女儿身,简简单单男儿心。

  我喜欢淑景这种类型,美而不张扬。知道她是韩国人,结婚了,有两个孩子,这些足够让我不敢有所企图了。虽然另一个声音在说:我有什么不敢的?

  敢与不敢之间,我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在这样一个夜晚,寒冷而美好,我许下一个没有内容的心愿。我知道既使它清晰如满天星星,那也是遥不可及的美丽。

  睡在温暖的被窝里,我又拿出相片看了两遍,然后压在枕头下面睡觉。

  我做了一个清晰而逼真的梦,以至于醒来的几秒钟里怀疑它是真实的。

  课间,我肯定那是在课间,因为其他同学还留在教室里。我走出大门外,没有抽烟,没有吴思迁,冰雪依旧,但是比任何一天都耀眼,连墙上都结着厚厚的冰,一个完美无比的冰雪世界。淑景穿着第一天出现时的那一身白色,走出来,和周围的冰雪融为一体。

  我们牵着手拐过墙角,找到校园的一个角落,被积雪包围的角落。我把她拥入怀里,她抬起头,白色的背景,鲜艳的嘴唇在我的亲吻下开启,香甜的气息,温柔的回应,我们在冰天雪地里融化,融为一体。

  我照常起床去上学,满脑子萦绕刚才的梦景,不知道今天见了淑景会不会脸红。

  碰到吴思迁告诉他我做了一个春梦。他说我病得不轻!

  做梦可能是有所预示的,信与不信,我们只能在现实中缓行。

  一切听其自然,生命的轨迹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延伸。无从选择我出生到人世间,温暖的家庭,快乐的童年,然后家庭破碎,伤心中成长,确定自己的性向,在社会上瞎混,来美国,跟着妹妹到安娜堡……没有强求过什么,我走到了今天。今后也不会刻意去追求某一种生活。我和一母所生的妹妹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观。我没有目标,不思进取。但是我很快乐,我的准则与本份就是自然而然。

  想着那个美梦,见到淑景的我并没有脸红。我做我的梦,纯属自然现象,又不妨碍谁。她上她的课,嫁人生子,克守妇道,没我什么事。有事也得走着瞧。

  正想着梦境里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下课了,我还在座位上发呆,冷不丁有人轻拍我肩膀,又是让我触电般的温柔。淑景手里拿着一个粉色信封站在我身后。

  她递上那个信封,说是生日卡,谢谢我为她拍的相片,言简意赅。不知道她是腼腆害羞还是实在英文有限,平时上课几乎听不到她说话。这一刻她脸红红心慌慌的样子可爱极了。我连忙站起身双手接过来。动静大了点,有同学往这边看,淑景低着头走开,我反而大方得意地对他们挑了挑眉毛。有什么大不了的?补送一张生日卡,昨天我收了好几张呢。又不是当众接吻。

  朱丽叶走进教室,我迅速把卡收进了书包,让她见了准又抢过去全班传阅。

  放学之后,我心急如焚找个角落拿出卡片来看,有点过于激动了。卡片上淡雅的图案和温馨祝福,只有一行字迹隽秀的生日快乐和淑景的签名。

  吴思迁追过来拿去看了,故意夸张地说:“拿到偶像签名啦,恭喜恭喜!请客吃饭吧?”

  我悻悻然不搭理他,把卡片抢回来往信封里装,发现里面还有东西,是夹在透明封套里一叠崭新的纸币,韩国的,从大到小不同面值各一张。我一拍脑门想起来,某一天上课发言,我说自己很爱收集各国钱币。

  “多有心的女人啊!”我痴痴呆呆发出感慨。

  吴思迁小眼圆睁,嚷嚷着:“有钱进账啊!更应该请客!”

  “去你的,这是送给我收藏的!”

  “折合美金够我们吃一顿的啦。”

  “你这么胖,还吃?”我咧开嘴笑他,心情大好。

  晚上回家,我找出一对珍珠耳环,光洁白润的天然珍珠。拿到灯下仔细端详,想想配上淑景爱穿的白色系列,一定美不胜收。

  这对耳环是有来历的,曾经属于我深爱过的一个女人。有一次跟我上床,一只遗落在枕边,被我收了起来,她找不着,留着另一个没用,又被我要来暗地里凑成一对,放着留作纪念。纪念曾经为她流过的眼泪,要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

  现在我决定把它们送给淑景!以示我可以对她忘怀了。她一直有着她爱的男人,也许偶尔会想起我,但用不着我对她念念不忘。

  礼尚往来,我挑了一张普通的友谊卡,写上一句感谢话,然后把珍珠耳环洗得一尘不染,收在红色小锦袋里,放进信封。

  第二天放学,为了尽量避人耳目,我先跑出去等在过道里,淑景经过的时候,迅速把信封塞到她手上。她神色慌张,我心跳异常。

  事无俱细,我的一切行为思想都成了上班时和吴思迁的话题。他总是不痛不痒不温不火不紧不慢地发表感慨。刚到这与世隔绝般的境外,有这么一个小兄弟当听众还是挺不错的。他不无叹息自己没故事拿出来讨论。

  第二天,淑景把耳环戴上了,配一件乳白色高领毛衣,她总是很会装扮自己,把握分寸,不让多余的修饰遮掩了天生丽质。别人不会注意耳环之类的细微变化。

  她坐定了,一如往常拿出笔记本准备上课,然后漫不经心抬起头望向我这边。四目相对,我有点发愣,她抿嘴一笑,微微侧了侧脸庞,亮出耳朵上我送的礼物。我还她一个微笑,点点头,心花怒放。这默契才叫默契!

  接下来,我晕乎乎地上着课,什么都听不进了。

  下课我叫上朱丽叶去学校小餐厅倒杯咖啡。那里每天供应免费饮料,我们下了第一节课常常结伴去喝点什么。不知为什么我没勇气大大方方叫淑景一起去,和朱丽叶不一样,跟我邻座,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很容易成为单纯的朋友。

  和这俄罗斯大姑娘随便惯了,她很自然上前勾住我臂弯走出教室。我忽然感觉到淑景的目光扫了过来,令我浑身不自在。走在过道上,我停下来,叫朱丽叶等一下,因为我想到淑景平时在班上挺孤僻的,可能她看上去太高傲,几个先来的韩国同学下课了打成一片,也在孤立她。也许淑景还不知道那里有咖啡喝。

  属于冲动型的我顾不上想太多,马上折回教室,走到淑景身边,不加思索的英语脱口而出:“Let’sgo,getsomecoffee.(走吧,去喝点咖啡。)”

  她看看我,含蓄一笑,合上练习本,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蓝封皮小本递给我。

  “Thankyou.Ilikeit.(谢谢你,我喜欢它们。)”她摸着耳环说,然后起身跟我走。

  我看了看手里接过来的小本,是一本精致的通讯录。来不及细看,我把它先揣进口袋,和淑景一前一后走出教室。

  朱丽叶折回来找我,正好碰上,于是我们仨人行,说着艰难的英语聊天,一起去喝咖啡。果然,淑景完全不知道那里还有现煮咖啡。

  一人端了一杯回到教室,淑景客气而温情脉脉再次谢我。

  我觉得自己往前迈了一个健步。应该这样,把淑景当作朋友来交往,比偷偷摸摸暗恋她要健康多了。

  上课的时候再看她,我大大方方咧开嘴笑了,心情豁然开朗。

  满脑袋是淑景,在学校一天没见着吴思迁了,放学也没找到他。

  赶到图书馆上班,他已经来了。

  “我找到一份新的工作,打餐馆,能多挣不少钱。上午我去见工,要培训两天。”

  “那你不上课了?”

  “就这几天培训在白天,正式上班是晚上,等那边排上班,我准备把这儿的工辞了,或者减掉时间。”

  “这样啊,你怎么去找的?”

  吴思迁推推眼镜,开始讲他的故事了。

  “前两天,我阿姨家有个聚会。她担保了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到这边读书,叫丁小蒙。聚会上我们认识了,丁小蒙在那家状元楼打工,收入不错,正好他们缺人,就让我去试试。今天培训做午餐,挺好玩的,端茶送水还挣了三十多块钱小费。”

  “行啊?你小子,又把兄弟我甩了去单干。”

  “我问了,他们目前就缺一个人,还是临时的,先让我做做看吧。”

  推了推眼镜他又说,“丁小蒙人挺好的。”

  我拿眼睛瞄他,“你不是看上人家了吧?一见钟情?”

  “去你的,人家比我大八岁呢,上班带我也是看我阿姨面子。”

  可是,图书馆下班以后,吴思迁就带着我去状元楼探班了。

  八点多钟到那里,正是热火朝天的时候,前面人声鼎沸,后面盘碗叮当。因为是星期五,客人吃得不紧不慢,大多是在喝着餐后酒的美国人。

  乍一见丁小蒙,以为是日本人。她穿一件织锦缎湖蓝色简易和服,拖一双夹脚木屐,端着托盘一路小跑,用那种木偶般夹着膝盖的小碎步。吴思迁上前打招呼,她笑了笑,指着吧台一角让我们坐,又随手从里面放了两杯可乐给我们。

  丁小蒙笑起来很甜,浅浅的酒窝,眼睛大大的,不笑的时候有点忧郁。她个头不高,裹在那件大领子和服里更显得娇小瘦弱。湖蓝色很特别,只有皮肤白净的人穿了才映着更白更亮。

  见她走开了,我对吴思迁说:“不错哎,看不出比你大八岁,清纯可爱。”

  “人家是有老公的。知道今天为什么我要过来吗?”

  “想看看人家而已?”

  “什么而已,我才不学你,看人家上瘾,不好玩。”

  说是有一个老外,餐厅常客,看上丁小蒙了,近来几乎每晚等着她下班,缠着邀她上酒吧。为了推托,丁小蒙说自己有男朋友,所以叫吴思迁来作陪,打发追求者。吴思迁指给我看窗口小桌旁一个黄头发白人男子,看上去仪表堂堂。

  “丁小蒙的大眼睛白长了,怎么让你来当替身?你看看你哪一点比得上人家?”

  “那也不能叫你来吧?”他揶揄着笑我。

  我和吴思迁俩人,每天不互相损两句都哪里别扭。

  正说笑,有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拿个菜单从后面拍他脑袋,吴思迁笑得眼睛眯成缝,大有左右逢源的得意劲。

  “臭小子,有时间瞎混,明天来上班!”

  听她教训人的口气,还挺亲切,果然是这儿的老板娘,吴思迁介绍她叫露西。看这里生意兴隆一团和气,想必她是个能干的角色。

  从图书馆安静空寂的沉闷里出来,餐馆的热闹显得格外诱人,有种重回人间的感觉。难怪吴思迁急着想过来上班。

  丁小蒙端出两盘工作餐,鱼香肉丝盖饭,说是露西吩咐给我们上的。

  我和吴思迁吃饱喝足了,百无聊赖看着丁小蒙他们跑进跑出,看着料理台上的大师傅头顶大厨帽手拿大刀叉,切肉烤肉丢鸡蛋耍杂。不时传来阵阵喝彩声、碰杯声。

  沉浸在新的氛围里,一时令我忘乎所以。吴思迁好像也没兴趣来问我和淑景又有何进展,我注意到他小眼滴溜溜跟着丁小蒙转,怕是动了心思。

  又加了两次可乐,跑了趟厕所,我竟觉得头昏昏脚底发飘。回来问吴思迁怎么可乐比啤酒还厉害?三五罐啤酒未必让我头晕。吴思迁“嘿嘿”笑了,凑到耳边告诉我:可乐里让小蒙偷偷兑了“RUM”酒,在国内大概叫“朗姆”,一种甘蔗酿制的烈酒。

  “我说呢,这里的可乐特别香。”

  吴思迁举起杯子,“明天不用上课,你下午才上班,慢慢喝。我跟露西讲好了,明天就过来上全天。你到图书馆帮我到经理那儿请三天假吧,回头再看怎么排时间。”

  喝到飘飘然最佳状态,丁小蒙下班了,开着她的旧本田,把我们分头送回家。

  回家洗个热水澡,酒醒了大半,想起淑景今天送的通讯录,坐在写字台前我有些纳闷。有什么特别呢?同学间送个小礼物?又不像她的出手。

  再次拿出来细看,封面有几个凹凸的韩国字,看不懂。翻翻里面,普普通通印着英文字,侧边有一栏二十四个字母依次排列的速查表。还是没什么特别,我把它放在桌上,想不出该如何回复,总不至于再送她一本练习册吧?

  我静静看着桌上的通讯本,想想现在也没朋友往上记。

  这时,我发现小本的侧面烫着金,平整精细,底部却有条缝隙。

  我赶紧拿起来细翻到有缝的地方,顿时眼睛一亮!那一页的第一栏端端正正贴着一张标准一寸照,是淑景的。虽说是标准相,但清晰明亮,好过我为她照的任何一张。她微微翘着嘴角,目光恬静,有说不出来的矜持和秀丽。

  相片下面,通讯栏里有几行工工整整的小字,英文写的住址和电话,还有一栏填着韩文,显然是她韩国家中的地址电话。

  我抓着脑袋高兴不过来,最起码她愿意跟我友谊地久天长,连回韩国都能找到她。

  明天是周末,有两天见不着她,可有电话号码了,我应该打给她表示看见了通讯录里的内容。再有,明天我也要买本通讯录,把自己的地址电话留给她。

  并非缺乏勇气,实在掌握的英语太少,说了上句没下句,我在房间里学困兽踱步,走了十几二十个来回才拨通淑景家电话。

  “要不谁要?”一个小孩子声音,我确定他说的是韩语。

  “淑景?”

  淑景接过了电话,听出来是我。

  没头没脑说了几句艰涩的问候,我谢她,她谢我,然后冷场,我想出一句结束语:“星期一学校见!”她“OK,OK”就说了拜拜。

  我跌坐在床上,想想吴思迁说的对,这语言不通没法谈恋爱!

  怎么又想着谈恋爱呢?人家有老公有孩子,跟我交个朋友,为什么我总往歪了想?

  轻轻给自己两巴掌,别钻牛角尖了,乖乖去上班吧。

  时间还早,我决定走着去图书馆,要穿过安娜堡西北角和大半个校园。

  从一来这儿直到现在,冰雪覆盖的安娜堡遮遮掩掩已经美不胜收,却未曾见过它的真面目。出门向南,先经过一座小石桥,坐车的时候没注意,这里有一条比小溪大一些的小河,河床上的冰雪努力攀附在草堆上,溪水缓缓,不屑一顾地流走了。

  过了小桥,缓坡之上有一段铁路,顺轨道望出去,不远处有一幢古老的尖顶建筑物,石砌的主体,两侧是木结构的平顶框架屋,外带木栅栏,据说是从前的火车站,可以算历史遗迹了。

  我继续往南走,左边几栋连体高楼,结实而保守的灰色墙面,楼顶盘旋着直升飞机,是密西根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因为学生物化学的妹妹常去的实验室也在那里面,我才了解。那些直升飞机都是接送危急病人的,可远远看着像拍好莱坞大片,和小城安谧的景象不大相符。

  走完一条车道,穿过一个停车场,我进入了主校园。在一片尚未苏醒的大草坪上有个四四方方高耸的钟楼,是这所大学的标志物。围绕它的都是有历史有风格的伟大建筑。我大概知道里面有博物馆、礼堂、法学院……感叹自己只能走过路过了。

  密西根大学在美国公立大学里的排名是数一数二的。如此高等学府在我这样一个小小过客眼里真是望而生畏。我还在学英语的简单会话,实在太卑微了。

  所以,我竟然拿图书馆的工作来引以为荣。

  没有吴思迁作伴,感觉孤单,不过我很安心地完成工作,搭最后一班巴士回家。

  这一段在大学里的经历让我觉得自己虽然不能在此深造,却也受了不少熏陶。保持良好心态对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至关重要。不管混迹于上海的街头巷尾,还是出没于图书馆的书山学海,我都能悠然自得,找到自己的位置,注重现实,尊重知识。我是个快乐而真实的人。人活着就是要对得起别人对得起自己。

  我没有雄才大略,可至少还有点小聪明;我没有英俊挺拔,可至少还讨人喜欢;我没有侠肝义胆,可至少还无害人之心。总之,我这人,既会保持良好的自我感觉也会时刻懂得自知之明。

  学业也罢,事业也罢,家庭也罢,爱情也罢,尽人事而听天命,一切顺其自然,包括我的性向。

  自然而然发生的,什么都阻拦不了。

  星期一放学,我和吴思迁立在巴士站等车。我以为这小子还有点头脑,没为了挣钱放弃读书,原来餐馆只让他周末三天去上班。平日里他还是需要图书馆的工作。

  淑景下课和我一起去喝咖啡,我也送她一本有我电话地址的通讯本,贴了张申请绿卡多出来的相片,四十五度侧面露右耳,她很喜欢还说我讲话的声音在电话里很好听。走在一起挨近了,我闻到她身上香水味,很熟悉,想起来在状元楼的露西身边闻到过,应该是某个名牌。有机会去打听出来。

  我觉得吴思迁有心事,能猜得出几分但不急于了解,也不想跟他说淑景的事,没必要总是我津津乐道。

  户外仍然很冷,风很大。我们两人抽着烟,难得沉默。

  巴士晚点了没来,一辆白色的尼桑四门小轿开过来,靠着车站边停住了。我认识,是淑景的车。有几次放学见过她开着这辆车从校园停车场出来,神秘高贵的样子。我们初级班的,几乎都不会英文没驾照。像我们这样穷人家的孩子,有辆好车更不敢想了。

  车窗自动摇下来,我和吴思迁探头去看,淑景正在对我们招手。

  第一次坐进她车里,芳香四溢,像个充满女人味的密室。这时候觉得吴思迁多余了,重色轻友的本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暴露吧。

  淑景问去哪里,我们说到校园图书馆。她驾车娴熟,一问才知道她十二岁就学开车了,亲是高级将领,她在家最小,最得宠。

  这说法和我判断差不多,淑景确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一个人的气质是从小养成的。

  一路上说着磕磕巴巴的英文,淑景愿意每天让我们搭车,她问我住哪,看看顺不顺路,上学也许还能去接我。我答应明天带地图来查一查。吴思迁在后座抓耳挠腮,恨不得给我一捶,回头只见他点头如捣蒜,偷偷竖着大拇指。

  在校园绕了点圈子,淑景找到了图书馆把我们放下,没时间客套,她赶着去接孩子。

  到底兄弟一场,了解我,看着淑景的车倒出图书馆门前的空地,吴思迁手舞足蹈对我说:“哈,哈,哈,兄弟我不是有意要做你的电灯泡。爽啊,以后天天有美女相迎……”

  我虚晃一脚踹过去,“臭小子!你不也沾光?”

  “沾什么光啊,你沾沾自喜吧?淑景是挺有女人味的。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知道,你喜欢能陪你疯陪你玩的刁蛮小丫头。”

  “也不一定哦,不过以前女朋友叫我靖哥哥。”

  见他憨憨的样子,是有点像,可惜没有身怀绝技的本领。当然,我马上明白了他的“也不一定”的含意。要不怎么叫兄弟?

  回味刚才的情景,我还没安全清醒过来,忽然离她那么近,反而什么感觉都不敢有了,诚惶诚恐的。和淑景关系进展太快,让我应接不暇。没想过下面还会怎样。

  其实也是顺理成章,我问妹妹要了张安娜堡地图,带到学校。

  课间,我拿出地图找到住的地方,做下记号,又找到学校的位置。淑景很有默契地走过来,和我一起看地图,头挨着头,她指给我看家在哪儿,走哪条路线上学。果然可以经过我家门口。她抬起头,柔情万种,帮我拉了拉衣领,说好明早来接我之前先给我打电话。我幸福得差不多呆住了。

  朱丽叶凑上来看地图,也想搭车,可惜不顺路。我暗地里庆幸不已。

  沙瑞走过来听见了我们的对话,很高兴,鼓励淑景要多练习说英语。然后又对班上其他同学宣传,不要一下课和自己国家的人扎堆说母语,最好像我们这样和别国的同学交朋友,尽量多用英语来表达。

  我和淑景相视而笑。

  我居然激动得睡不着觉。

  挑好明天穿的衣服,想好明天说的话,确定闹钟开好了,我希望闭上眼睛就睡着,那么睁开眼天就亮了。但是,我在床上翻了七七四十九个身,打了三七二十一个哈欠,还没有一点点困的意思。妹妹从实验室回来已经十二点多了,看见我瞪着天花板,翘着二郎腿,以为我有了什么宏伟蓝图。

  我问她什么时候教我开车,她让我攒够了买车的钱再说。房租还是她一个人在付呢。我叹口气,继续努力去睡觉。一直到妹妹都睡着了,我还在胡思乱想,越想越心烦,长夜漫漫无尽时,人生茫茫待何时?我发完了一通希奇古怪的感慨还是睡不着。原来,一根神经的兴奋会引发满脑子连锁反应,彻底破坏系统里的睡眠信号。

  虽然折腾了大半夜,早上醒来,我立刻精神抖擞,因为今天不同寻常。

  等我收拾好,打扮好,又照了无数回镜子,总算可以随时出门了,可一看手表比平时还早半个多小时。一再跟自己说,不过是同学让我搭个顺风车,别那么激动吧?偏偏这种心情难以形容。等淑景打电话来,我不敢提前出门,于是在家里坐立不安。

  户外的阳光若隐若现,穿过东边稀薄的云彩,十分吝啬地扫过一片山林。天气也会应景,像极了此刻我的心情。按捺不住的激动似乎是不应该的,但是,如果淑景看穿了我的心思,她为什么不回避我?一次次足够热烈的目光和她接触,难道她没感觉?就算我不是男孩,不需要多加防备,淑景总不至于单纯到对我的性向没有一点怀疑吧?

  穿着打扮,言行举止,我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性向。根据以往经验,稀里糊涂被我追上手的女人不是没有,事后,她们都承认最开始是不设防,后来又出于好奇,不清楚我能对她们怎么样?等明白过来,发现感情与身体都已经接纳了我的存在。这个过程的长短就是我所经历的恋爱始末。往往随着感情的加深,现实同样也变得严峻,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纯粹的女人能经得起世事考验。

  我任着性由着感觉,继续在人海里寻找所谓的另一半。找不到也不能怪别人,谁让我投胎时候弄丢了这一半的重要特征,以致于无人认领。

  管她们怎么想的,喜欢她们是我的自由,喜不喜欢我是她们的自由。已然如此,我还非要试一试这语言不通,族类不同,能不能产生感情,迸发火花。

  又看手表又对钟,已经过了我平时该出门的时间。从窗口能看见车站,每天我搭的那班大巴士来了,停着不走。那黑人老大爷司机早认识我了,想必他在纳闷是不是我逃课不坐他的车了。我拉起窗帘挥挥手,估计他也看不见,然后车门“扑”地关了,庞大的身躯悠哉悠哉开走了。

  不敢跨出大门一步,淑景的电话随时可能打进来。我趴在窗台上眼巴巴看着大马路,惟恐哪辆白色的小车错过视线。又等了二十来分钟,我想这专车接送也要上课迟到了。不会是淑景把我给忘了吧?或者是哪儿没说清楚?要命的语言啊,捆绑舌头

  我决定放弃折磨人的等待,跳起来把妹妹摇醒了,告诉她万一有人打电话找我,就说我已经自己去学校了。她用英语嘀咕几句,拨开我的手,翻个身又睡了。没办法,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比我早几年来美国,居然连说梦话都是英文的。我们生活在一起基本上像陌生人,住同一片屋檐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彼此看不顺眼。

  我出门去搭下一班巴士。

  我没精打采,还没走到车站,妹妹在窗口大叫有电话,掉头飞奔回去,果然是淑景。

  她怯生生说对不起,要我在路边等十分钟,随即匆匆挂了,她急着往这边赶呢。

  我反而不急了,这才觉得肚子有点饿,刚才连早饭都忘了吃。喝上一杯牛奶,我精神焕发再次出门,临走没忘了跟妹妹说声谢谢。被我这么一折腾,她算彻底醒了,躺在床上拿斜眼看着我。大概她看出我行为异常了。我顾不上理她。

  外面的阳光明媚了许多,走到路边,我看见马路对面的花埔开着一扇小门。那里卖花。怎么就没想过要买花?估计时间来得及,我三步并两步跑过去。

  迎面扑来植物的清香,所有的花花草草刚淋过水,有个头发花朵白的白人老先生正拎着水壶对着花架浇灌。一眼看过去绿油油的一片生机盎然,顿时令人神清气爽。沿着门边的墙壁排着一溜水桶,桶里插满了五颜六色的玫瑰、康乃馨、郁金香,还有我叫不出名字的鲜花朵朵。寒冬未尽,这里居然有个如此绚丽的花花世界!奇怪,之前我怎么没注意过这家花店?小小的门面,进来居然别有洞天。

  我看见花桶上挂着标签,写着价格。老先生回过身来招呼我,花架后面又出来一位白人老太太,也是头发花白,穿着粉红色毛衣,抹着鲜艳的口红,看上去整洁而有风度。

  这里的花可不便宜。我应了他们的招呼,不敢耽搁时间,俯身挑了一支最饱满的红玫瑰,新鲜的花瓣很均匀地半开半合。老太太笑容可掬,拿过那朵花套进一支细细的底部有装水小管子的塑料袋,然后交到我手上。她说的我没能完全听明白,有一个词人人听得懂:“LOVE”。我猜她是说红玫瑰代表“爱”啊什么的。先谢过她,我付了三块钱。

  跑回到马路对面,我握着花的手出汗了,举着别扭,拿低了扎手,横着又怕水漏出来,只好半搂在怀里,样子一定怪怪的。我心血来潮,不知道淑景见了玫瑰花是何反应。当然她不会拒绝,出于礼貌她应该很高兴接受,但是这样一个细心的女人难道不会想一想我的用意?或者是某种暗示?

  那辆白色尼桑终于从东边山脚下的车道拐过来,我下意识把花挪到了身后。

  坐进车里,看到淑景脸上带着潮红,那是急着赶时间留下的,她还忙着向我解释要送儿子去学校所以来晚了……

  “That’sOK.Idon’tcare.(没关系,我不在乎。)”我平静地打断她,把手上的花递到她面前。不愿意太肉麻太露骨,我马上扭开头说谢谢她来接我,今天是第一次。

  她长长舒了口气,从一个早上紧张的妈妈情绪中放松下来,看着那朵花一时说不出话,接过去很小心地放在方向盘前面,轻轻说了声谢谢,然后开车上路。

  她的脸更红了,从眉眼到嘴唇,她化着精致而细腻的淡妆,她的侧面线条完美。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而大胆仔细地看她,因为单独在一起,因为她目视前方。

  她知道我在注视她,等红灯的时候,回头给我一个温婉的微笑。接着,她迟疑片刻告诉我:她很久没有收到鲜花了。

  我什么都不用说了,打开车窗,让带着阳光的风吹进来。

  空气里有了春天的味道。

  春天说来就来了,一夜细雨,清晨望出去,山坡草地和路边,青翠一片,沾满雨滴和露珠闪闪发光。一棵棵挺过长冬的树都发芽了,远远看着一团青黄色毛茸茸的枝丫,可爱之极,令人有种想去抚摸它们的冲动。

  学校有两个星期春假。

  对我来说意味着两个星期见不到淑景。一定会想她。

  搭了几回车,我们一路上说的英文比一整天说的还多,虽然都是含糊其词泛泛而谈,甚至半猜半比划的。我感觉在一层一层揭开她的神秘面纱,而她也似乎对我有着种种好奇,再加上两个国家两个民族的许多差异和共通之处,我们之间能用来交流的话题越来越多。

  我更喜欢两人沉默安静的时候,闻着她身上的香气,吹着和煦的小风,看着外面春天渐绿的景致,不需要找话题想英文句子。单独相处的时间总是飞快地过去,意犹未尽,欲言又止。

  有一回,聊起她的家庭,说到了丈夫,我注意到她神情里的一丝淡漠,她说他总是很忙,随即转移了话题。还有一回,聊着我的生活,她问我有没有想过结婚?我说没人愿意跟我结婚。英语里的“嫁”和“娶”是同一个词。她笑了,表情蹊跷,大概不会有人如此回答一个那么严肃的问题。隔了会儿,淑景眼睛亮了亮,冷不丁问道:

  “Doyoulikeboyorgirl?(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我愣了几秒钟,没想到她终于问到点子上了。

  我反问她:“Whatdoyouthink?(那你认为呢?)”

  她笑而不答,目光闪烁似乎能把人看穿,也激励了我的勇气。

  “Ilikeyou!(我喜欢你!)”

  我说得很轻松,可以当作一句玩笑,不至于太尴尬,但是我的眼睛盯着她,想表明这不是一句戏言。果然,后一种效果起了作用,淑景脸红了,避开我的眼神,低下头小声说了句:“Youbad!”

  这就够了,我已经传递了足够信息,只看她如何接收了。

  搭车让我和淑景走得很近,课堂上我们仍然遥遥相对。

  其实,只有在课堂上我才敢于正视她的美丽,而且目光交流是永远没有任何障碍的。简直神奇,语言、文化、性别、年龄、社会关系……可以在视网膜之间反的光影中灰飞烟灭,提炼出纯净细腻强劲的电波。一切尽在不言中。

  然而,我们近在咫尺单独相处的时候,彼此又那么小心翼翼保持距离,不敢有任何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像是怕所谓的男女授受不亲。这一点我非常自信,长大成人确定性向以后,基本上没有搞混过,不论男女,不用多久,自然而然就把我当作男孩来对待了。除了上厕所,勉为其难,那是公共设施不够健全。

  有一次碰上急刹车,淑景和我抢着去扶一杯咖啡,两只手搭在了一起,她触电般缩回去,令我耳热心跳了半天。还是说话比较放得开,尽量分散注意力。

  我们的聊天从没话找话时期过渡到半开玩笑半由衷的表白。不单单是感情上的,而是各种各样的感受。

  她喜欢雪,我也喜欢。我觉得春天很短暂,她认为夏天最美好。

  我说我很高兴进了沙瑞的班能够认识她。她却说自己是要求到初级班来的,因为胆子小不敢开口。其实她的英文程度并不低,拿过艺术专业的硕士学位。

  她说她一来就喜欢我(大喘气)在课堂上的活跃,还说看得出来,在班上沙瑞最喜欢我。

  放假前最后一天,我们全班要到沙瑞家开一个派对。时间定在晚上。

  要求女同学每人带一份食物,我就免了,沙瑞拿本子拍我脑袋,说我必须表演两个节目助兴,其余两个不会表演的男同学必须打扫清理,做大家的服务生。全班一致通过以后,各自回家做准备。

  班上总共只有五个男生,日本和南非的两个死不溜秋;一个台湾来的装酷卖帅;一个土耳其来的光头先生,爱说话但口齿不清,没人听得懂;只有新来的意大利小伙子满头棕褐色卷毛,对谁都热情似火,动不动来两句“我的太阳”,说是以前上台唱过歌剧,估计是跑龙套的。

  平时班上有什么事,诸如跑总务室复印资料,爬高爬低换灯管,修百页窗之类的活,我都冲在最前面在所不辞,把沙瑞的马屁拍得溜圆。所以不需要说白了,沙瑞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地认同了我是个合格的男孩。

  沙瑞还了解我有各方面的才艺,音乐、绘画、诗歌等等。有一回,我用所学的简单英文写了一首意境优美的小诗《Snowingnight(雪夜)》,让她跌破眼镜叹为观止,虽然帮我修改了几处语法不当。

  为了感谢沙瑞的教导有方和知遇之恩,这回上门去她家,我还准备了一份礼物:一幅风景写生水粉画。我花了三天时间在校园里画下了法学院的主建筑,配上一个镜框。因为听沙瑞说她亲是法学院的老教授。

  晚上我从图书馆提前下班,走着去沙瑞家只有二十来分钟。

  进门的时候已经有大部分同学到了,我也看见了淑景的车泊在马路对面,格外亲切。

  沙瑞穿着大花裙子在门口迎接,拿过我送的画又是一声惊呼:“Oh,mygod!”,随即拉着我进屋,一直把我拖到她父亲面前,呈上我的作品。

  客厅里的同学也围过来凑热闹。沙瑞父亲满头银发气度非凡,真像个威严的大法官。他一眼认出了我画的地方,打趣说这幅画应该是送给他的。其实还不是一回事?我连忙点头,沙瑞更是喜出望外,按着我的肩膀合不拢嘴。这下在她父母面前,我应该是最令她骄傲的学生了。

  旁边的同学瞎起哄,当然也是一片赞叹。我却在人群中寻找淑景的影子。客厅很大,我看见她靠在不远处的墙边,正对着我微笑,双目如星。她没有急着挤近来看画,而是等大家散开了些才走过来和我招呼一声。

  淑景是艺术系设计专业的硕士生,而我的绘画只不过出于爱好,半进修半自学的。用她专业眼光来看,还真让我捏一把汗,虽然是我的得意之作。她拿过镜框,向后仰着身子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我禁不住歪过脑袋跟着她重新审视一番。从构图虚实、色彩运用、立体透视、整体效果……没得挑剔。再用探询的目光看淑景,正好她也抬起头来看我。清澈的眼底分明写着赏识与爱慕,以及女人特有的钟情。一时,我体会到什么叫心潮澎湃。

  老先生取回那幅画嚷嚷着要找地方挂起来。沙瑞母亲和几个女同学在旁边餐厅里招呼大家去用餐了。

  丰盛的食物漂漂亮亮摆满了长方形西餐桌,我们排上对端着盘子依次夹菜。我跟在淑景后面。走到一盘金黄色鸡蛋煎鱼片面前,淑景夹了两块放进我盘子,小声告诉我这是她做的。我一高兴又夹上两块。

  餐厅后面连着一道门通向露台和后院,那里摆着桌椅,拉着彩灯还接着音响,都布置过了。沙瑞告诉我们,每年在这里,她都会叫学生来开几次派对。

  二十几个学生济济一堂,端着盘子各自找地方坐下来大吃大喝。我和淑景走到露台边,和几个同学一起坐在长长的木台阶上,面对后院刚刚泛绿的大草坪,还有满天星星。

  这一天是立春以来最暖和的一天了。

  吃过饭,沙瑞父亲破例给我们开了两瓶红酒助兴,虽然我们是学生,可都是成年人了,沙瑞没反对,还说她父亲今晚特别高兴。会喝酒的同学一人干了好几杯,气氛更加热烈起来。我前前后后斟了三次酒,最后和淑景对喝了一杯。

  接着又是帮助消化载歌载舞的时候,沙瑞不知按了哪个开关,彩灯变得一闪一闪,音乐换了节奏强烈的。她又带头走上草地蹦蹦跳跳,我想说刚吃过东西不能剧烈运动,可是见她扭得裙摆横飞,花枝乱颤,不忍扫了她的兴。

  几个好动的同学下去跟她共舞。这种时候,淑景总是安静地靠在一边看大家玩,我守在她旁边,想着明天以后的好多天要见不着她了。

  朱丽叶过来叫我们去跳舞。自从我跟淑景的交往加深,朱丽叶常常表示不满,好在她大大咧咧没往多了想,并不放在心上。土耳其的光头同学也走来拉住了淑景,叽哩咕噜说着好象是夸她最漂亮,非拉着去跳舞。淑景带着酒后的腮红,愉快地走进草地。我和朱丽叶随后。又是一支节奏明快的舞曲。

  朱丽叶蹦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什么,把我拖到一边,她要教我跳哈萨克的民族舞。上下拍手又插腰,轮番着脚跟点地,还两人勾住胳膊转圈圈,有点像踢蹋舞的一种。她跳得非常灵巧,我很快也跟上了她的节奏。不一会,大家的注意力都转移过来,沙瑞停下来叫母亲找来一张德国民间舞曲的唱片换上。音响里传出手风琴和小提琴欢快的旋律,朱丽叶喜出望外地点着头,大概是很接近她要的舞曲了。我被她拉住跳得晕头转向,还有酒精作用,彩灯和人影都成了流线形的波浪起伏,混杂着一片喝彩欢呼声。

  更有趣的是沙瑞父母也走下来跳他们的德国民间舞,我们围成一圈集体鼓掌,直累得老两口喘气如牛。一声吆喝,沙瑞带着我们一起加入,跳起了火车舞。

  这么闹腾不能太晚,毕竟是住宅区,怕扰了四邻。

  一张唱片放完,大家都歇下来散坐在草地上休息。意大利小伙子从房间里找来一把吉他,自弹自唱,果然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嗓音淳厚颇有功底。他一连唱了三首,我们都听出咏叹调的来了,啧啧称赞。

  沙瑞接过吉他唱了两首《音乐之声》里的插曲,很适合她的形象,我们也跟着她唱,模仿童声。

  然后她把吉他交给了我,说好了叫我表演节目的。

  我先唱了两首英文老歌《月亮河》《铃儿响叮当》,大家跟着一起唱,完了我又吉他伴奏吹口哨《扬基杜德尔》。沙瑞乐得摇头晃脑,说这个不算,要我唱中文歌给大家听。我唱起了校园民谣,几个中国同学都会唱,又热闹了一番。

  大约十点多钟,我们都玩累了,陆续告别,春假以后再见了。

  淑景到我身边,手上拿着我刚才脱在后院的外套。我对她会心一笑,惟独不跟她道别。见我满头大汗,她从包里抽出一张餐巾纸帮我抹去额头耳际的汗水,也不顾忌周围还有同学看着。我美得像个氢气球,顿时飘飘然了。我们纷纷上前和沙瑞拥抱道别。她还在我脸蛋上重重亲了一下,再次感谢我送的画和晚上的表演。

  需要搭车的同学在门口商量路线,不用问就知道淑景愿意载我回家,我吹着口哨跟着她走到车边。她这才把外套还给我。

  在车里,沉默了好一会儿,淑景告诉我他们一家要去佛罗里达过春假,问我有什么计划。我说要上班,可能会和吴思迁的朋友一起去大公园烤肉。然后又是长时间的沉默。也许她和我一样依依不舍?

  第一次在晚上坐她的车,不知她绕的哪条小路,外面没什么路灯很黑。我们都看着前方车灯照出来的两道光束不说话。

  我听见自己的心跳雄浑有力,却禁锢在黑暗里不敢出格。

  车里放着音乐,一个韩国女歌手唱得无比婉转,肝肠寸断的缠绵。今晚她格外沉默,像是借着这歌曲表露心迹。淑景身上的暗香一阵阵飘过来,我重重叹了口气,努力抵抗这一刻的暧昧。

  在我怀里揣着一瓶香水。问过吴思迁的老板娘了,她用的香水是CD的一种牌子叫“POISON”,翻译过来是“毒素”。我不喜欢这名字,觉得不适合淑景。虽然从认识她到现在,这个女人已经像“毒素”一般侵蚀到我心里,没有解药,我仍然愿意把她往最美好的事物上联想。

  于是,上周末妹妹带我去加拿大边境游玩的时候,我在免税店里为淑景挑了另一种香水。也是CD的,这支命名为“DUNE”,是“沙丘”的意思,金黄色圆润的外包装,香味柔和温存,可以感觉到由沙丘反出来的阳光,那么和煦温暖,像极了淑景身上成熟与寂寞的美。我问妹妹借了二十块钱,花了五十多买下一瓶中号五十毫升的。

  妹妹奚落我没钱楞充阔佬,买什么香水送什么女人?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早就习惯了妹妹的无端打击。

  我气她:“怎么没人给你送香水?看你这么尖酸刻薄凶悍的样也嫁不出去。”

  她反唇相讥:“嫁不出去,也不会嫁你这样的五等残废。”

  呵呵,妹妹可没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五等残废”是我和她聊天时用来自嘲的,所以根本没有杀伤力。

  现在这瓶香水在我怀里,准备今晚就送给她,不需要缘由。她身上的迷人气息早盖过了任何香水,我给她的只是锦上添花。

  我断定淑景是绕了远路的,原本十几分钟的车程,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到家门口。

  她幽然吐了口气,把车停稳,回过头来看我。

  借着路灯下微弱反光,我和她对视几秒钟,立即有了一阵眩晕。在尚能掌控的时刻,我掏出那瓶用彩纸包装好的香水,递给她,然后逃出了她的车子。

  我倒退着上了马路沿,倒退着看淑景的车徐徐开启,排气管冒着一团团热汽,然后绝尘而去。

  我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折到路边的一块草地里坐了下来。

  春寒在夜里又逼了回来,草地上湿淋淋满是露水。我没觉着冷,火烫的心还在翻滚。我揪起一把冰凉鲜嫩的青草,闻着它们断茎折叶溢出来的涩涩的淡香,依然化解不了淑景留给我的躁动。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是不是爱上了这个女人?已经毫无疑问!但是,该不该爱?能不能爱?会不会爱?又怎么去爱?心里乱成了一团。我揉碎手里的青草,汁液渗出了指缝,舔一舔,涩涩的,有点苦还有一点露水的甘甜。

  今晚,她给了我机会,而我却不敢面对,像个胆怯的小孩逃了出来。然后,她走了,留下一串烟尘,久久没有散去,是怪我没有勇气吗?

  今晚也许是最好的机会,趁热打铁,我应该像以往对待女人那样,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吻她,管她同不同意,接不接受?大不了被拒绝,我也好死了这条心。现在可好,自己在这七上八下胡思乱想,就算淑景有心也以为我无意。等过完了长长的春假,热情冷却一沉淀,只怕重新开始的机会都没了。

  怎么那么没用?那么怯懦?那么……

  我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后悔莫及,痛心疾首!

  第二天上班,我把前前后后细枝末节描述给吴思迁听,希望他来指点迷津。

  这小子不耐烦,“唉,你就别再自作多情了。怎么可能呢?她不过是把你当作一个中国朋友,没事练习英文。”

  算我找错人了,他到底还是个不解风情的毛头小伙子。去状元楼上了几天班,吴思迁心野了,没耐性来听我这些不着边际的痴人说梦。

  轮到我听他讲故事了。餐馆里的新朋友,男男女女你情我爱的可热闹了。

  吴思迁很自豪地告诉我,他学会开车了。

  “丁小蒙教的?”

  “你怎么知道?”

  “那次搭她的车你不是缠着人家要学吗?”

  “我现在拼命存钱,考下执照就能买辆二手车啦!永远跟大巴士说拜拜!”

  下午,吴思迁又赶去状元楼上班,被丁小蒙接走了。

  我又在图书馆干了几个小时,晚上一个人闷闷不乐坐上大巴士回家。

  进门看见妹妹刚吃完一罐酸奶,她的健康晚餐。然后咬着调羹盯住我,表情怪异。

  “上午有个电话找你,说什么她马上要走了,谢谢你的礼物。”

  “还说什么?”我故作镇定,心里却乐开了花。

  “说什么?英语比你还差劲,好像是韩国口音。”

  “差劲?人家有硕士学位,你大学还没毕业呢。不知道天高地厚的。”

  我还给她二十块钱,再给了她两百,算分担一点房租。今天发工资,半个月五百多。周末加班有双倍薪金,我牺牲了所有的休息日。

  撇开妹妹,我琢磨着这个电话让我接着多好,想告诉淑景我想她,还有昨晚应该多陪她一会儿……想入非非的,这会儿淑景应该在去佛罗里达的路上了。

  隔了几天,我天天加班加点多挣钱,批星载月地回家。

  一进门,妹妹带着幸灾乐祸的口吻说又有一个电话找我,刚挂了五分钟不到,还是那个韩国女人。

  我急着问她说什么了?妹妹“嗯?”了一声,假装专心看书不理我。

  气得我上前揪住她,“你卖什么关子?知不知道我很在意?”

  妹妹推开我,慢吞吞地说:“你那么激动干嘛?我知道你在意,五十块钱的香水都送了。可人家什么都没说!找你,我说你不在,她就挂了。”

  “没说什么时候再打来吗?”

  “没说。”

  ……

  我还傻乎乎走过去拿起电话听了听,只有“嗡——”的拨号音。最简易的挂壁式电话,没有来电显示。

  “知道你那么快回来,应该让她等一下,噢?”妹妹在笑我举止失常。

  早知道,我就少上一小时班了,图书馆的工作实施弹性制,打卡记时的,谁叫我那么贪心?都快十点钟了,估计淑景是从佛罗里达给我打来的,她一定是想我了。我也想着她呢,得了相思病一般。

  也许她回来了?我往她家里拨了一通电话,没人接。

  妹妹见我失魂落魄的样,故意气我:“唉,心有灵犀怎么差了五分钟?”

  “不错嘛,你,还知道心有灵犀?满嘴英文的居然记得中国成语。”我决定和妹妹休战,万一她再接到电话,能客气点。

  “别忘了我可是念完初中才出来的。作文比赛在区里得过奖的。”

  一夸她果然奏效,难得见她笑眯眯的,不那么刁钻的时候还是蛮可爱的。

  “哦,想起来了,她还问我是不是你妹妹。有意思吧?我差点跟她开玩笑说是你女朋友,再一想做你女朋友多没面子。”

  “小心我揍你!”我笑着指住她说。

  总的来说,妹妹对我的事并不关心,她基本上是个美国书呆子,喜欢钻研她的科学,属于IQ远远高于EQ的那一种。

  淑景的电话又搅得我好几天吃不香睡不着的。春假一半都没过去。

  后来,她好像没再打过了。

  春假快结束的时候,状元楼露西放一天大假,一伙人去附近大公园烤肉野餐。

  他们前一天做了充分准备,串牛肉腌鸡翅酱猪排,汽水啤酒装满一车。我去买了一个西瓜带着。好久没有远足踏青的闲情逸致了,还有这么多人。

  到了目的地,我简直目瞪口呆:沁人心脾的绿色遍及了目穷之处!好大一片望不到边的草地,绿得如此滋润饱满,波浪起伏一直涌到脚下。称之为自然公园,这里的树木不像人工栽种的,没有规律,高高低低东一棵西一棵长得十分自在,也是绿得郁郁葱葱。

  一条小河穿行而过,仿佛溶解了周边植物,流淌着浅绿色的河水,散发出青涩淡香。

  我们就在河边安营扎寨,这里有现成的铁烤炉和木桌椅。大家七手八脚把吃的喝的搬过来,再有一大袋小煤球和助燃剂。

  有两个我不太熟的大小伙马上在齐腰的铁烤炉里生起了火。吴思迁说他们到底是厨房里做事的,对炉火特别有感情。丁小蒙大眼睛扑闪着,悄悄关照吴思迁别乱说话。

  这些人我基本上都认识,和露西、丁小蒙最熟,在前台做侍应生的力加和彼特都是吴思迁的哥们,他们的故事我也略知一二。

  力加是台湾人,有点娘娘腔,人挺和气,一直喜欢丁小蒙,但是绝对没戏。他也在半工半读,常带几个女同学来想挑起丁小蒙的醋意,结果总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请人吃饭买单又心疼,舍不得给小费被众人骂。

  彼特十分冷俊,娶了个白人老婆,从来不带出来见朋友,据说长得不怎么样,却很性感。露西总开玩笑问彼特吃不吃得消?看他阳刚气十足,端个盘子都腰板挺直,格外有型,应该没问题。可是带位的丽丽小姐看上彼特,怎么也粘不上了。

  吴思迁混在里面还是个小混混的样,人家忙着把肉烤上了,他在一边铺好桌布,却抖出一付麻将牌,哄得露西喜笑颜开,立刻拖了我和力加坐下来开战。

  闲着的人过来袖手旁观。忙着的人都比较能干,围着两个铁炉不亦乐乎。

  那边升起了炊烟,烤肉的香味在洁净的空气里四散。

  丁小蒙忙不迭为我们递饮料端烤肉,坐在露西身边却挨着吴思迁。一把自摸,吴思迁咧着嘴乐坏了,一边收钱一边大嚼牛肉串,还得意忘形拍拍丁小蒙说要吃猪排。

  丁小蒙看看那边的一炉肉刚铺上去,哧哧啦啦的,先把自己盘子里的猪排拨给了他。

  露西也拍拍丁小蒙,“你太偏心了啊,我这儿就一个鸡翅膀,要打牌怎么抓着啃?去!给我抢一串牛肉!”

  丁小蒙可爱地嘟起了嘴,“那边还没好嘛,大姐,你怕胖,慢点吃没关系的。”

  露西打着哈哈使劲撸麻将,一边凑到小蒙耳边,用大家听得见的声音说:

  “我看你这块猪排就是给他臭小子留的吧?”大家哄笑,丁小蒙挂不住站起来。

  “好,好,好,我去拿块肉来堵你的嘴,反正生牛肉也能吃的。”

  坐在吴思迁上家的力加心情不好了,酸溜溜的摸牌打牌,嘴里嘟囔着:

  “臭小子,还自摸,看我再给你吃,好吃懒做的家伙。”大家又意味深长地笑开了。

  吴思迁满不在乎跟我挤挤眼,咬一口猪排,满面春风。

  看来我的预测非常准,吴思迁和丁小蒙多半是对上眼了。按吴思迁的说法,他在餐馆打工的那一套程序都是丁小蒙手把手教出来,别看端茶送茶简单,餐馆有餐馆的规矩,连搽桌子都是有诀窍的。侍应生的收入全靠小费,小费就看服务到不到位。吴思迁人聪明,一学就会,也挺能讨人喜欢。再看丁小蒙上课上班忙得没时间睡觉,还有空教他开车,可见交情不浅了。

  稍稍注意一下,果然丁小蒙比我刚见她时漂亮多了,面色红润,眉目生情,挂在嘴边的笑容始终连着两个浅浅的酒窝。女人一旦愿意付出情感了,才会不吝啬动人的一面,像尽情开放的花朵,不知不觉地风情万种起来。所以说恋爱中的女人总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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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淑景了,她是不是比我刚认识的时候更美了呢?身在局中不知谜。我第一天就迷上她了,越陷越深,哪里还比较得出来?唯一能说说话的小兄弟正色迷迷看着丁小蒙,这会儿他眼里恐怕装不下别的女人了。问也白问。

  一伙人吃下了十几斤肉,个个满嘴流油。我带来的西瓜成了抢手货,刚起沙的红囊无子瓜,切出来汁水横流,咬一口甜掉牙。可惜不到西瓜的季节,太贵了,我没舍得多买一个。会讨巧的丽丽抢了三块端给露西,她吃着西瓜一个劲夸我:“带你来真好!那么多人就数你了解我,姐姐最爱吃西瓜。来,我喂你吃牌,输死他们。”

  打了一个多小时,大家要求换人。我和力加赢钱,吴思迁心浮气躁反而输得最多。

  我点着钱教训他:“跟你说头把不能糊,输得卖裤裤!”

  露西输了也开心,“人家好像说情场得意赌场失意,反过来你们看力加肯定赢。”

  我心里想想,照这么说我情场还没法得意了?那还不如输点钱。

  这些人你争我夺好不热闹,喜欢的不喜欢的毕竟都在身边。

  没有淑景在场,我打不起精神来,一个人点根烟走到河边逛悠。

  美景如是却无佳人相伴,相思或单相思又何时有个尽头?注定这辈子得不到的,何苦去自寻烦恼不得安宁?世间种种的仁义伦理、贫富贵贱、人情冷暖、男欢女爱,已经纷扰繁杂,怎么经得起更多颠三倒四?我不由自主发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感叹。

  因为我在恋爱,因为我不是女人,因为男人往往因为恋爱而变得脆弱。

  我不认为吴思迁在恋爱,他是因为被爱而沾沾自喜,他对丁小蒙是一种需要。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只有心甘情愿地付出才叫恋爱,而他在丁小蒙这里只是欢欣鼓舞地接受。我在这一天远远看着他们的时候就预感到丁小蒙会吃他的苦头。

  不知什么时候,十来只野鹅飞落到草地上,摇摇摆摆朝这边走来,三只大的步履轩昂,七八只小的毛茸茸一路小跑,跑不动的扑楞着翅膀,可爱之极。这里的野生动物不怕人,它们得到的保护比人还多。

  这群野鹅颇为放肆地直奔过来,大概以为我们会喂些面包饼干,开开洋荤。

  可惜我们除了烤肉没带干粮,害它们围过来扑个空,叽叽噶噶在旁边干叫唤。

  我顿时忘了烦恼,捡根树枝走上前逗着几只小鹅。吴思迁正好无聊,拿起烤肉的刀叉在手中打磨,“嘿,这帮傻鹅不要命啦?被我逮到拔了毛马上烧烤,正宗野味!”

  有人警告吴思迁别碰它们,被别人看见要抓去坐牢的!他只好挥舞刀叉驱赶鹅群。

  河里飘来几条独木舟,听沙瑞讲过这是印第安人的小舟,叫“卡怒”,上面的人衣着鲜亮,冲我们打招呼,顺流而下。他们像一截截卡通片放映在一片绿色的布景下。

  生活在大自然,实在有着无限美好。

  漫长的春假总算挨过去了,开学前一天,我早早从图书馆打卡下班,回家等电话。

  心情不错,我买回一些菜,准备好好做顿饭给妹妹吃。

  等到一个电话,不是淑景是吴思迁,他也休息一天去图书馆找我扑了个空。我叫他过来吃饭,他说没车不方便。找我是想告诉我明天他要去看一辆旧车,准备买下来。问他这么快存够钱了?他说丁小蒙愿意先借他两千,拿了工资慢慢还。

(言情小说网:www.6969xs.cc)   吴思迁大概还想跟我聊聊丁小蒙,可我怕他占着线淑景打不进来,有话明天到学校见面再说,急着挂了。

  四菜一汤摆在桌上,等妹妹回来,等到九点多,饭菜都凉了,妹妹没回来,电话也没有。我只好自己先把饭吃了,觉得可以打个电话过去问问淑景明天来不来接我。

  电话是她先生接的,很客气地叫来淑景听。

  听得出来,淑景特别高兴我打电话过去,也许先生在旁边,她说话很拘谨,只说今天刚到家,很忙,所以还没时间打电话给我,讲好了明天早上会来接我。挂电话前的短暂停顿,知道她还有很多话想说。我能从话筒中感到她热切的呼吸。

  早上,一出门我看见淑景的车已经停在巴士站后面的小停车场里,隔着一排夹竹桃,透过空隙我也能认出她的车了。

  拉开车门,她正喝着咖啡,穿一件低领浅绿色薄毛衣,挑起微卷的睫毛深深看我。

  车里响着音乐,还是那个歌声委婉的韩国女人。她好像已经等了我很久。

  坐进车里关上门,我闻到了送她的香水味,可恨我还是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所有相思化作一句简单的问候:“Howareyou?”

  “wherewereyou?(你去哪里了?)”她有点激动地反问我。原来她在春假里总共打了六个电话,早出晚归的我一个也没接着。

  我说自己在没日没夜地上班。她叹口气,伸手拉一拉我的衬衫领子。我抬起头来,刚想抓住她的手,她却转身从后座拿起一个扁扁的盒子,塞进我怀里。

  她送我一件POLO的蓝条纹棉布衬衫,据我所知起码要六七十块美金,我看过几次没舍得买,算中档的名牌。其实,我和淑景送来送去,价钱都不重要了。她送的是一件男式衬衫,说我爱穿牛仔裤,配上一定很帅气。

  我心慌意乱,先说谢谢。她妩媚地笑着拎拎自己衣服,说她喜欢我送的香水。

  这么一打岔,气氛变得自然了,我只好收起非份之想,满足于在她身边,能看见她。

  放过长假,到学校并没有什么新学期新气象,大家还是各就各位,继续上课。

  有一个新发现令我欣喜若狂,做完练习题猛一抬头,我居然发现对面的淑景在盯着我看,碰上的视线让她有点难为情了,这在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总是我先盯着她的。

  回味刚才她说打了六个电话给我,当然是因为想我吧。书包里有她送的新衬衫,想到心里又是一热。两个月多前,就在这教室,她像仙女下凡那么遥不可及,现在似乎进入了我的生活,并且感觉和她贴得如此之近,近得可以听见她的心跳。

  一下课,吴思迁把我叫到外面,说放学跟同学去看车。丁小蒙上班没法过来,要我跟着去砍价。

  他高举双手冲着校园里的美国国旗喊:“我要有自己的车啦!”

  我很羡慕:“丁小蒙对你真好。”

  “嗨嗨,还不错,我有了车她就不用每次上下班来接送了。”

  “你小子福气不浅,好好珍惜吧。”

  餐馆打工辛苦,吃得多又吃得好,看吴思迁近来胖了,更显福相。

  放学的时候,淑景跟在我后面出了教室。往常若是我和吴思迁搭车,就一起走去停车场,今天吴思迁和他的同学等在了过道上。他俩和我和淑景打过招呼,吴思迁说淑景放假外出晒黑了些,不过显得更年轻。淑景很开心地笑了,吴思迁同学看着她眼都直了。

  这同学有个绰号“一百万”,是台湾来的公子哥儿,只可惜长得太惨,大鼻子小眼满脸青春痘,头发染黄了披头盖脸扮浪人。说是答应父母到美国念书的条件要给他一百万,也不知是美金还是新台币,反正挺牛逼的。听吴思迁说这小子还特别花心,十五岁开始就没断过女朋友,而且每一个最多只交六个月。

  “一百万”在旁边用中文小声对吴思迁说,他居然不知道我们学校还有这么一朵花。我听到一耳朵,猜他应该说的是淑景吧。

  我在一旁告诉淑景:今天我们去看车,不用麻烦她送到图书馆了。

  转眼到了停车场,淑景跟我们拜拜。“一百万”直勾勾死盯着她,她却把目光全投在我身上,眼波盈盈,楚楚动人的依依不舍,对我说:明早还在老地方等我。然后对吴思迁和一百万腼腆一笑挥挥手道别。走出几步远又回头摄魂地看我一眼。

  望着淑景离开,吴思迁摸住后脑勺咬住下嘴唇和一百万面面相觑,再新奇地看着我。

  吴思迁大张旗鼓地说,“不对不对,这种眼神不对劲!你施过什么魔法了?她好像有点神魂颠倒了哎!”

  我拿出烟发给他们点上,“大惊小怪什么呀?你还不知道吗?一直都是她让我神魂颠倒来着。”

  一百万上下打量我,咳嗽一声用浓重的台湾国语说:“听斯迪文说起过你唉,看不出来有一套哦?这个女人可不一般呐,结过婚了吭。所以说嘞,没胆量找别的男人嘛,像你这样正好啦。不说话看你还真像个眉清目秀的小白脸吭,难怪她喜欢呐。”

  我皱了皱眉头,受不了他的口音,话倒像是一语道破机关,蛮中听的。

  吴思迁悻悻然拍拍我肩膀,“快说来听听,最近你是怎么勾搭上她的?”

  “去你的!难不难听?什么勾不勾搭的,最近放假见都没见着她。”我心里想他吴思迁最近自己的桃花运正旺,哪顾得上我这边的动静。

  我们边说边走向一百万的车子。不管他有没有吹牛,这辆最新款的宝马跑车可是货真价实的,乌黑锃亮的外壳,宽宽的轮子,全真皮的座椅,发动起来“嗡——嗡嗡”。我和吴思迁羡慕得话都说不出来。

  一百万耸耸大鼻子神气活现,甩开长发潇洒地转动方向盘。看相的书上说,男人的鼻子代表财富,也许有点道理。

  “唉——男人最喜欢什末(么)?车子和女人!偶(我)觉得啦,车子比女人可靠,车子是偶的,管好钥匙没人可以偷着开。这果(个)女人咧,一不小心就被人家偷去睡了啦。你们说是不是?”

  “你什么意思吗?跟我们发这种感慨。我还没偷到鱼嘞你就闻到腥味啦?是啊,车子可靠,有钱谁都能买。女人就不一定啦。”我觉得一百万话外有音,忍不住呛他一句。

  吴思迁在一边“呵呵”傻笑。

  一百万“嘿嘿”淫笑,开始发表高论:“不瞒你们说啦,偶睡过的女人数都数不过来,小女生没味道的,要小女人才比较懂啦。不管你有没有钱,帅不帅,最后还是看你床上功夫咧。”

  吴思迁帮腔:“哇——你很有经验的嘞,说出来给兄弟听听嘛。”

  我们都跟着一百万故意“哇”呀“啦”呀的,觉得好玩。

  一百万继续,手指向后指指我:“你的,我就搞不清状况了啦,像我们……”他勾勾吴思迁肩膀说:“我们要靠小弟弟坚持不泄啦,告诉你噢,做事的时候不扩(可)以太专心,女人鬼叫鬼叫的时候吭,不要去看她,好看难看都不要看,想想汽车啦,高尔夫球啦,才可以保住小弟弟勇往直前。记住啦,前面的功夫很重要,先给她热身,等她有叫的时候咧,你还要保持冷静,想办法让她叫,一直一直叫,等她快叫不动了咧,你才可以自己爽,保证一炮搞定啦。”

  吴思迁无比崇拜一百万了,“有一套有一套,兄弟你真有一套!”

  “还保险套咧!”我凑上一句。

  三人哈哈大笑,一百万高兴地过着嘴瘾,车子开得歪歪斜斜。

  “斯迪文啊,你这个兄弟艳福不浅呐,韩国女人刚刚那个样子好可爱的呐,我口水都要掉下来了啦。你比较好,保险套都不用,随叫随到的呐。机会难得赶快上了啦。”

  “不用你操心啦,我会搞定的啦。”我又还他一句台湾腔。

  他还没说够,“咳,知道你会搞定的啦,我们是为你着急啦,想想兄弟我到美国一年多泡不到妞哎,憋得我一脸长痘痘,可怜啦,外国女人是漂亮,可是我说的她们听不懂啦,不能骗不能哄怎么上手?唉,下个月回台湾找马子啦。”他像是被人迫害的。

  吴思迁又纳闷了,“你说你跟韩国人上床怎么交流?还一人带一本字典啊?”

  一百万又出高见:“骗到手上床了,傻瓜才要说话咧。”

  吴思迁脑袋还没开窍啊。被一百万这么一煽动,我心思更活了,扮什么清高嘛。

  一百万很懂车又会砍价,三句两句帮吴思迁谈好了价钱。

  “没什么好罗唆的啦,一辆破车买不买无所谓。”

  一辆很旧的丰田,暗红色,开了十二万哩了。

  吴思迁想车心切,一百万说引擎还不错。他就付了定金。

  安静的图书馆,只有通风口“嗡嗡”的声音,春假回来的学生还没把心收回来。图书馆像一座空空的城堡。我一人推着小车隐身在高大的书架之间,感觉已经被安静吞没了。然而在我心里正有一团火燃烧着旷日持久的寂寞。

  淑景的音容笑貌在火焰上跳跃,升腾起一种可以产生能量的叫作欲望的东西。

  晚上,吴思迁和丁小蒙一起去付了钱取了车,开到图书馆接我下班,顺便溜溜车兜兜风。吴思迁乐得手舞足蹈,丁小蒙跟着合不拢嘴,关照这样关照那样,像个很负责任的大姐姐买了个玩具送给小弟弟。他哪里还听得进?捣腾车里的音响,放出自己喜欢的音乐,手忙脚乱摇头晃脑。喇叭声音断断续续接触不良,他要装一套新的,能听CD的。

  我们驶出校园,沿着主干道开上了就近的高速公路。虽是旧车,跑起来状态很好,飞驰在黑夜里,平稳安静。

  “人家有宝马,我有我的小快驴,驾!驾!”

  吴思迁叽叽呱呱格外兴奋,讲遍了有车的好处,又痛斥了在美国的无奈,我和丁小蒙只是听着,理解他的心情。从车灯晃过的亮光里,我在后座看见丁小蒙的嘴角挂着微笑,当她不时撩起齐肩的秀发夹在耳后。

  吴思迁说着说着讲到了一百万,有丁小蒙在,讨论女人的话题不方便说了,自然扯到了淑景。他说本来不相信我能跟淑景怎么样,现在看来好像时机已经成熟了。

  丁小蒙很好奇,想见见被我们说成公主皇后般的淑景。她兴致很好,突发奇想地问我:“你说你像男孩一样,那你会不会喜欢我呢?”

  我被问住了,还好反应快,“当然喜欢。一直想追你的,没机会啊,有吴思迁这块绊脚石。你看你对他多好?我要是再敢喜欢你早被他气死了。”

  “算了吧,你们俩臭味相投,就爱耍嘴皮子。”

  “谁爱耍嘴皮子啦?那是看你愁眉苦脸逗你乐。你要我像彼特一样整天表情严肃吗?还是像力加那样对你默默奉献?”吴思迁拨了拨大肥耳朵,不以为然。

  “我和淑景语言都不通,怎么耍嘴皮子?”

  “你看你心里想着嘴上挂着都是淑景,还说喜欢我?”

  吴思迁笑得不怀好意。

  我穿上了新衬衫,非常合身。坐进车里,淑景把我扳正了,看了又看,看衬衫也看我,看得我很不好意思。她说非常好非常好,不知是夸人还是夸衣服。

  她也穿了一件新衣服,说是一起买的,POLO的紧身体恤,天蓝色,外面披一件白色镂空薄毛衣,露出隐约的身体曲线。

  “Youaresobeautiful?(你真好看!)”我由衷感叹,第一次当面这样说。她看出了我眼神里的渴望已经一发不可收拾,却给了我一个俏丽的微笑,伸手摸了一下我的脸蛋,轻轻一推,让我面向前方,不让我再看她,随即,发动汽车上了路。我再扭过头,发现她在竭力掩饰着慌乱,胸口起伏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我强迫自己把头扭向窗外。天气真的暖和了,还有一点点闷热。

  我没话找话,打破了有点尴尬的沉默。

  中午我要请她去状元楼吃饭,我说那里的老板娘是会说韩国话的中国人,他们有韩国烤肉和炒码面。淑景愉快地答应了。

  我的心已经无法平静,像揣着一个随时会蹦出来的小兔子。

  放学以后,吴思迁开着自己的车走了,他说他不用再做电灯泡了,知道我才不愿意搭他的车。

  我和淑景直接去了状元楼。

  露西果然拉住淑景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一见如故的样子,把我撇在一边一句话也听不懂。还好丁小蒙在上班,陪我说说话。她说淑景果然比想象的还要漂亮,难怪我神魂颠倒的。露西听了马上翻译给淑景听,大概还说我早就跟她们提起过了。

  淑景落落大方,不时还绕有兴趣地看我一眼。

  露西风风火火跑去给我们叫菜叫面。淑景对我说她很喜欢露西热情直爽的性格。

  铁板牛肉,清炒波菜,还有一大碗炒码汤面,露西自作主张给我们上了菜。正是午餐时候,露西让我们慢慢吃,她和丁小蒙都去忙别的客人了。

  我和淑景坐在靠里面用屏风隔出来的厢型雅座里,既安静又隐蔽,面对面,一边吃着一边聊天。我告诉她刚才过来跟我们说话的丁小蒙对吴思迁很好,还帮他买了车。

  淑景说丁小蒙一看就是个好女孩,不知道吴思迁有没有福气找她做女朋友。

  我顺口说最有福气的男人应该是她丈夫。我不自觉带上了酸酸的口吻,抬起头正好碰上了淑景深情的目光。我们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面对面,我能数出她的睫毛。

  这一次,我大胆放肆,正视她的眼睛。她没有回避,抖动着长长的睫毛,让彼此的视线穿透到心里,连接起一股热流。我抓住了她握在茶杯上的手,很热很热。她的嘴唇红润饱满,令人浮想联翩……

  露西这时走了过来,我赶紧松开握着她的手。露西装没看见,打着哈哈坐在我旁边,问我们吃得怎么样。我们都说非常好吃,已经吃饱了。露西看看桌上的东西几乎没怎么动过,心里明白也不多问了。其实,我们什么味道都没吃出来,注意力都在对方的眼里。

  露西又很热切的跟淑景聊上了,大概她很久没机会说韩国话,憋坏了。我不忍扫了她的兴,再看淑景能用自己的语言侃侃而谈了,也十分愉快。

  露西想起来就给我翻译几句,说淑景夸我聪明,英语学得比谁都快。还说我很会唱歌,有机会一起去唱卡拉OK。聊天中,我依然感觉着淑景投来温情脉脉的目光。

  露西对淑景彬彬有礼,对我却嘴不绕人,仗着淑景听不懂又对我说:“臭小子,想泡人家是不是?眼光到不错哎。想让我帮你说说好话吧?以后再对我好一点。”

  “是是是,明天给你送个西瓜来。”

  露西又对淑景说我们上次去春游烤肉很开心,下次也请她一起去。有我和吴思迁两个活宝在,很热闹的……

  丁小蒙给我们端来一盘水果,敲敲我脑袋,“什么都吃不下啊?吃点水果吧,老看着人家也能饱肚子吗?你看看,她都不好意思吃了,也不懂心疼人家。”

  我让淑景再吃点东西,她似乎也没有胃口,推说吃饱了。在桌下,我碰到了淑景的腿,她动了一动却没有躲开,反而轻轻地靠上来。

  她的脸微微有些不易察觉的潮红,桌面上仍旧谈笑风生。

  我不介意她们善意的玩笑,不过那一刻我似乎迫不及待想和淑景单独在一起。

  走出状元楼,我自然地拉上她的手。下午的阳光照耀着大街上明亮的玻璃,还有街边花坛里成行的迎春花,色彩鲜艳夺目。淑景愉快地向我靠了靠,顺势勾进我的臂弯。

  她用另一只手轻轻掰着我的手指,低下头说,那一晚见我弹吉他,她就喜欢上我的手指,那么干净而修长。我翘起大拇指探进她的衣袖,抚摸她手腕里侧柔嫩的肌肤。她呼吸急促,手心湿润地捏住我的指头。阳光下,我们在街头停住了。

  我说还想走一走,不如带她去我上班的图书馆,那里有亚洲图书收藏室,里面也有韩国书报。她欣然应允了,继续勾着我亲密无间。

  一路上,我问她知不知道先生在哪里上班?怕不怕让先生看见和我走在一起?

  她低着头问我怕不怕?我笑着说当然不怕,什么都不怕!

  校园里热气腾腾,午间休息的大学生都出来了,享受着无限春光,在草地上晒太阳,吃面包。滑着旱冰的,踩着滑板的,欢蹦乱跳的,一片热闹景象。如此美好的天气,如此美丽的校园,如此喜悦的气氛,如此雀跃的情绪,有什么不可以敞开心扉表露无遗的?

  我带着淑景走进图书馆,凉爽而静谧。

  我和淑景都有点气喘,脸红红的,也许是在太阳下一路走来的缘故,我们走得很悠闲,很欢快。

  我带她走进了迷宫,我熟门熟路带她走到了三楼的亚洲藏书馆,穿过一排排书架。空无一人的整个大厅里只有书垒起的高墙,又像坚实的屏障,又像幽静的丛林,只有我和淑景。我们很快找到了韩文的藏书区域,我敞开双臂请淑景流览,像是在我的地盘里发掘的,可以拿来献给她的宝藏。

  淑景也极其惊讶,这里居然有着如此丰富的藏书。我只认中文的,就知道这里有整套整套的三国水浒红楼梦,甚至金瓶梅,还有四书五经资治通鉴,甚至本草纲目。连金庸琼瑶的书都一本不少。

  但是这一刻,我们的热情没法滞留在书架上,虽然书中自有颜如玉,和眼前的淑景比起来一定是苍白无力的。我只是定定地看着她,双臂撑着两边的书架。

  她抽出几本书随意翻翻,又放回去。我走过去在她身后张望她手里的书,看不懂,却听见她的呼吸那么不均匀,就像我的心跳完全乱了套一样。这是一个无力抵抗的磁场,凝聚着所有热量,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们包围了。

  书架间的过道很窄,她一个转身几乎撞进了我的怀里。我扶住她肩膀,看见她迷乱而沉醉的眼睛,还有几乎可以令我窒息的温顺。我紧紧地抱住了她,闭上眼睛,用嘴唇去寻找早已刻进我脑海的熟悉的轮廓,从耳际到额头,从眉毛到眼敛,从面颊到下腭。

  然后,我找到了渴望已久的嘴唇,微启着带着温馨而湿润的气息,让我不顾一切地吻下去,立刻被柔软和甜蜜包裹,被引领着吸附着往深处缠绵。她的手从我衣领下绕上去,在耳朵后面揉着我的头发。辗转而长久的热吻不知时间停顿了多久,我们呼吸困难地松开了。

  我牵住她往后走,在大厅南边有几间不大的阅览室,里面摆有桌椅。

  一进房间,我反手关了门,把淑景按在墙边,继续难分难解地吻她,双手从衣摆下摸索进去,她暗香浮动的身体柔若无骨,在爱抚中融化如水,淹没了所有的意识。她挣脱我的吻,仰起头低低呻吟着,于是我的吻顺着她光洁的颈部往下滑,滑到了胸前,落入了诱人的乳沟。我试图解开后面的搭扣,却被她按住了。

  她俯首揉着我的头发和耳朵,用意乱情迷的眼睛看着我,无奈地对我摇了摇头。

  她指了指对面墙上的挂钟,说她要赶去接儿子了。

  我跌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整理衣衫,又过来帮我捋顺头发。

  离开图书馆,我送她去停车场,一路上没有说话,各自低着头像做错事的小孩。

  我们仍然牵着手,十指相扣交叉地握在一起,手心出汗。我又翘起拇指伸进她的袖口,触摸她细腻的肌肤和紊乱的脉搏。

  看着她急匆匆开车走远了,我有点失落,但终究是快乐的。

  一直以来,我想不通来美国的意义,从这一天起我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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